西安学校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依盘锦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进我校师生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宪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学生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1次,举办1次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
2、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时间:10月13日周一至10月17日周五早上7:20——7:30。活动负责人:班主任)
3、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时间:10月13日。活动负责人:宁成龙)
4、开展一次主题班会(队)会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时间:10月13日班会课。活动负责人:班主任)
5、组织开展“宪法小卫士”“辽宁普法”公众号有奖答题活动。(活动负责人:班主任)
6、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校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学校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显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内容的电子宣传标语。)(活动负责人:崔力凯)
7、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初定时间12月4日。活动负责人:王校长)
8、利用“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对家长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时间:10月13日至12月4日。活动负责人:班主任)
五、活动要求
各活动负责人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注意收集相关活动的照片,并按照活动要求将照片上传并存档。
盘锦市大洼区西安学校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