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3]30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06 【实施日期】2013.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3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6日
晋中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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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这是我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助推中小企业转型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指导服务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为确保全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健康有效地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政府组织,企业自愿,专家评价,资格认定。 二、任务目标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三、工作内容
以晋中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印发的《晋中市中小企业管理评价体系实施意见》为标准,通过企业自评、组织专家评价、整改完善、资格认定,推进中小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自评。企业自评是基础。参评企业对照《晋中市中小企业管理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进行自我评价,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完善,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申请。
(二)初评。各县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组织专家召开评委会,进行初步评价。对初评达标的企业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申请资格认定。 (三)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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