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西中专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的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我校师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对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规定奖励等级的教师、学生和辅导教师。
二、奖励标准
以下奖励标准是指技能竞赛主办者未给予奖励时的学校奖励标准。如果技能竞赛主办者所给予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学校补充奖励到该奖励标准,超过此奖励标准者学校不再奖励。
(一)、专业技能大赛奖励
1、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学生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辅导教师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2、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一、二等奖者,学生分别奖励500元、200元,辅导教师分别奖励3000元、1000元。
3、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学生奖励200元,辅导教师奖励500元。
4、学生团体参赛的奖励标准参考以上标准提高一个获奖等级执行。辅导教师如果是一个团队,团队负责人获得的奖励数额应占总奖
励数额的50%以上,只按一项奖励发放奖金。
5、教师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参照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执行。 (二)、素质技能大赛奖励
1、参加国家级素质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学生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500元,辅导教师分别奖励4000元、2000元、1000元。
2、参加省级素质技能大竞赛获一、二等奖者,学生分别奖励400元、100元,辅导教师分别奖励2500元、800元。
3、参加市级素质技能大竞赛获一等奖者,学生奖励100元,辅导教师奖励300元。
4、学生团体参赛的奖励标准参考以上标准提高一个获奖等级执行。辅导教师如果是一个团队,团队负责人获得的奖励数额应占总奖励数额的50%以上,只按一项奖励发放奖金。
5、教师参加素质技能大竞赛获奖参照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执行。 (三)、文明风彩大赛
1、参加省级素质技能大竞赛获一、二等奖者,学生分别奖励300元、100元,辅导教师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
2、参加市级素质技能大竞赛获一等奖者,学生奖励100元,辅导教师奖励200元。
3、学生团体参赛的奖励标准参考以上标准提高一个获奖等级执行。辅导教师如果是一个团队,团队负责人获得的奖励数额应占总奖励数额的50%以上,只按一项奖励发放奖金。
4、教师参加素质技能大竞赛获奖参照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执行。 (四)、校企合作的企业举办的技能大赛奖励 1.参赛学校超过十所的竞赛,奖励按市级标准执行。 2.区域性的竞赛只进行精神鼓励。
三、同一内容参赛获不同级别的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四、本奖励办法执行后,辅导教师辅导学生的工作量不再计算。辅导教师辅导学生获奖、教师参赛获奖,在评先晋职时优先。 本办法自2015年秋期起执行。
2015技能竞赛奖励办法(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