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
固体废弃物管理细则
1. 目的
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废弃物的管理,使固体废物的处置规范化、安全化、经济化。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体废弃物品
3. 名词解释
3.1生活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或其它足以污染环境卫生的固状半固状废物。
3.2危险固体废物:由相关部门产生的具有毒性、危险性的废物,其浓度或数量足以污染环境时,称之为危险固体废物。
3.3一般生产固状废物:由相关部门产生的不可回收或回收价值不大的非有害废物.
3.4资源固体废物:由相关部门产生的具有回收再利用或可转作他用的废物。
3.5储存:废物清理前放置于指定的地点或容器、设施内的行为。
3.6清理:指废物的收集、处理行为。
4. 参考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5年1月1日修订 )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15年4月24日修订)
5. 权责
-可编辑-
精品
5.1行政部负责所有废弃物的处理及监督。
5.2各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管理。
6. 作业流程
责任部门 处理流程 备注 各部门 固体废物的收集,堆放 〖危险废物入库申各部门 固体废物的分类 请单〗 固体废物的登记(入库) 各部门 各部门 储存管理 〖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表〗 行政部 委外清除 行政部 记录保存
7. 作业细则
7.1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7.1.1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原则
◎ 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问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处置过程中,不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可编辑-
精品
◎ 对于办公耗材或其他废料,首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是否由供应商回收。
◎ 产生或处置情况要建立台帐,分别加以记录和统计。
◎ 回收或存储地点转移的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彻固废物。
◎ 运输过程危险废弃物需设置明显标识。
7.1.2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原则
◎ 危险废弃物:凡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包括沾有化学品、油品的擦拭纸、擦拭布、化学品、油品的盛装容器,含铅废料,废旧石棉,硒鼓,墨盒,色带等。
◎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利用之物品,具有回收价。包括废纸板,包材、金属废料等。
不可回收废弃物:没有回收价值的废物,生活垃圾等。
7.1.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办法
◎物品统一交由具有资质厂商处理(需退回供应商之物品由采购统一处理)。
◎ 公司产生固体废弃物种类主要有﹕废塑料,过滤棉,活性炭,漆渣,污泥,沾有化学品的擦拭布、废包装桶,废旧日光灯管,生活、办公垃圾等。
◎ 如有回收再利用之固体废弃物(如金属废料,废纸板,废塑料等)由采购部及时交由废弃物回收公司回收并再利用。
◎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垃圾房,不得随意倾掷,垃圾房内的生活垃圾由资质公司负责进行清运及处理。
7.2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可编辑-
精品
7.2.1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2.2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各部门根据分类,将固体废弃物按类别暂放在指定区域。
7.2.3相关单位对各自部门的暂存区域定期进行自检,对于耗材根据部门领用数量核对退回废弃物数量,以避免固体废弃物的流失,造成环境污染。
7.2.4各责任部门在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时要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防止造成污染转移,对处置情况要跟踪和记录。
7.2.5安全员需经常检查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作好记录,通知各相关责任部门。
7.3固体废弃物的存放
7.2.1对不同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对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油漆渣、过滤棉、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擦拭布、以及报废废旧日光灯、硒鼓、墨盒等不得投入生活垃圾。
7.2.2存放容器或区域需设备标识,特别对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避免发生乱倒、乱放现象,造成环境污染。
7.2.3现场单位的危险废弃物,由各产生部门转入废料仓库指定区域,分三类存放:
1)危险固体废弃物
2)可回收废弃物
3)不可回收废弃物
-可编辑-
精品
7.2.4废料仓库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严格标识,分类存放,防止发生废弃物乱堆及洒落现象,保持地面清洁。
7.2.5危险固废入库时﹐产生危险固废的各部门填写《危险固废入库申请单》(见附件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库。危废仓管理员依据《危险固废入库申请单》﹐将当天危险固废的数量登记于《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表》(见附件二)。
7.2.6 当固体废弃物存储达到一定量时﹐采购部联系有资质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员依据每次出售固体废弃数量﹑时间和有关数据填入政府统一的《浙江省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当中。
8. 附件目录
8.1 附件一 《危险固废入库申请单》
8.2 附件二 《危险固废出入库记录表》
-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