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儿童等5个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 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司组织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专家共同起草了《0—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请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时遵照执行;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在试点地区之外推广使用。
附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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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试 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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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0—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1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14 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25 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56 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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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试行)
第一部分 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中医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为接受过儿童中医保健知识技术培训的中医类别医师或其他类别医师。
三、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可以与预防接种程序时间相结合。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第二部分 管理程序
根据各试点地区实际情况,各地区可结合预防接种程序的时间要求,至少在6月至1岁期间、1至3岁期间、3岁至6岁期间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至少3次),主要内容为:
一、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以望诊为主; 二、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常用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三、对各年龄段儿童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四、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以下为0—36个月儿童和3岁至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可以选择的时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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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及服务的基本流程。
表1 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满 月 3月龄 6月龄 9月龄 12月龄 18月龄 ●询问近期发育和健康情况,重点询问小儿的饮食、大便、活动等情况。 ●中医检查。以望诊为主:重点望面色、望形态、察舌、察指纹。检查是否有五②迟五软。 正常 可疑或异常 进行针对性中医健康指导或建议转诊。 中医健康指导: 中医饮食起居指导; 常用中医保健方法; 常用穴位推拿保健方法; 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 24月龄 正常 30月龄 36月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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