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台业务量考查办法
为了调动各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踊跃性,提高服务技术和工作效率,表现按劳分派、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综合网络上线后全数实行柜员制,将柜员的每日业务量按不同业务种类按比例折算出业务笔数,按照柜员业务量考核再分派。
一、参加考核人员。 各营业网点的所有综合柜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按储蓄、现金、结算、信贷、会计等折算业务量笔数,具体业务笔数折算如下:
1.储蓄现金存款、单位存款现金存款1万元之内(含)存款业务每笔折算笔,1万元以上存款每超1万元加1笔;
2.转账储蓄存款业务每笔折算1笔;
3.个人结算户开户、储蓄取款业务每笔折算1笔; 4.单位存款现金取款业务每笔折算笔; 5.挂失业务、汇款业务每笔折算笔; 6.补发存单、折、卡业务每笔折算1笔; 7.汇款业务每笔折算笔;
8.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每批次每10人折算1笔; 9.发放信用贷款业务每笔折算3笔;
10.发放担保、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每笔折算4笔; 11.收回贷款业务每笔折算笔;
12.办理签发汇票业务每笔折算3笔; 13.办理承兑汇票兑付业务每笔折算5笔;
14.客户在信用社内部转账、内部自制凭证转账业务每笔折算业务量1笔。机械自动批处置业务不折算业务笔数;
15.因存单(折)销户而产生的利息、扣收所得税业务和由于收回利随本清贷款产生的收回利息业务再也不单独折算业务笔数;
16.未在以上业务种类的其他业务每笔折算业务笔数1笔; 17.单独记载保管借据的综合柜员,按记载量由联社财务会计科按照标准核定每一个月增加必然的业务量;
18.网点内勤主任、主办会计别离以本网点综合柜员平均笔数乘计算;
19.对本月内无错账的综合柜员加100笔业务量;
20.对本月内无客户投诉的综合柜员加100笔业务量,有客户投诉的综合柜员减100笔业务量;
三、奖励与惩罚
1.每一个月按照全辖所有综合柜员折算的总业务笔数,暂定以每笔元进行奖励;
2.日常工作中,如有拒收、拒兑零币或残缺币现象的发觉一次或被举报一次查实的,对责任综合柜员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峻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行政处分;
3.采取其他形式来虚增业务量,除取消已虚增业务量外,一样也按1:5的比例扣减;
4.柜员全年累计二次虚增业务量,扣除半年业绩工资,取消该柜员下一年度的上岗资格,并作全辖通报;
5.业务量笔数的考核每日由网点内内勤主任(主办会计)负责统计填写业务量统计表,月底被统计柜员确认签章,负责人进行检查签章,在检查进程中,如发觉柜员有弄虚作假的将扣发责任柜员当月职位工资,并处500元以上罚款,业务量统计表次月3日前加盖网点业务专用章报送财务会计科。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修改。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