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外来建筑业企业
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备案
申 请 表
茂建登字〔 〕 号
企业名称: (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建设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于外来建筑业企业进入茂名市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备案,一式四份,应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
二、申请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备案的,应提供下列附件资料(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备核),并依照下列顺序,使用A4纸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1、发包单位邀请函;
2、企业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外省企业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中标或落实工程任务后,申请办理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填报和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含任职证明、表一至表七)、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书复印件(原件备核)。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声 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填报的《茂名市外来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投标(备案)登记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自愿放弃在茂名市备案登记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自觉遵守与维护茂名市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为了维护茂名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放弃在茂名市登记备案资格,退出茂名市建筑市场。
一、本企业申请进入茂名市时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内容非真实有效,存在隐瞒和欺骗行为;
二、不服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常管理,受到通报批评;
三、发生过四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五、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众上访事件或滋事;
六、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七、企业驻茂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八、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地 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质 证 书 号 联系电话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 证 书 号 主 项 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号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增项1 增项2 增项3 增项4 增项5 增项6 工程名称 拟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投 资 额 结构类型 (跨度) 开、竣工日期 工程地址 发包单位 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层数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企 业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地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外省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工程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茂 名 市 建 设 局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