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9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 ,房屋(?是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2,最多不超过3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宁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 ?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物业交割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书面 ?口头)提出续租要求协商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小写) 元/( ?月?季?半年?年),人民币(大写) ;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 / 费用。
由乙方承担: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 /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租赁合同剩余期限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日租金*天数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 /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附件一:相关费用明细 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单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项目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物业费 卫生费 上网费 车位费 租赁税费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附件一:相关费用明细
交房确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认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房附以下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确退房日期: 认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单
1、 装修情况
地面: □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他
□有损坏: □有损坏: 墙面: □木墙群 □壁纸 □立邦漆 □彩喷 □其他 窗 : □铝合金 □塑钢 □铁窗 门: □防盗门 品牌:
2、 固定设施
抽油烟机 品牌型号: 燃气灶 品牌型号: 整体橱柜 品牌型号:
3、 家电家具
□电视 数量: 品牌型号: □冰箱
数量: 品牌型号: □洗衣机 数量: 品牌型号: □空调
数量: 品牌型号: □热水器 数量: 品牌型号: □微波炉 数量: 品牌型号: □DVD 数量: 品牌型号: □音响 数量: 品牌型号: □电脑
数量: 品牌型号: □有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饮水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有话机
□无话机
□电话 电话号码: □床 □床垫 □衣柜 □书桌 □餐桌 □沙发 □茶几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梳妆台 □椅子 □鞋柜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