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
教育培训治理考查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标准和增强公司教育培训治理,贯彻企业进展与员工相和谐的理念,培育适应公司进展需要的高素养员工队伍,依据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公司、山东分公司教育培训治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教育培训工作以效劳公司久远进展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养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计划、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那么,着重提高员工业务技术、学习创新能力, 培育造就适应公司进展的高素养员工队伍,为公司科学进展提供人材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发电各部门及所属班组。 第二章 培训治理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为增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由总领导、党委书记任主任,公司其他公司领导任副主任,总领导助理、副总师及有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培训委员会。要紧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审批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制度、方法、规 划和打算;
3、负责研究决策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培中心。要紧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和方法;
3、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年度打算,并组织实施; 4、对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配合教培中心组织实施本专业培训工作,按期调查分析专业人员培训需求,编报培训打算,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
第三章 教育培训类别及内容
第七条 教育培训的要紧类别包括:职业资格培训、职位培 训、继续教育、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
(一) 职业资格培训。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 种)员工,必需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职位培训。企业依照自身进展的需要和职位标准要求, 对各类人员进行职位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职位轮训。
一、职位资格培训。依照职位标准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取得相应职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二、职位适应性培训。员工在取得职位资格后,为适应新技术、 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治理方式等要求而进行的培训。
3、职位轮训。依照企业进展和职位需要,为提高关键职位和 后备人员职位胜任能力,培育一专多能员工,对员工进行的职位 轮换培训。提倡一样职位员工参加多岗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