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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组工通讯
第27期
(总第169期)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
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宁夏干部监督工作综述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干部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三服务”、“两满意”目标,突出严肃换届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干部监督等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狠抓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强化换届工作监督,实现了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清气
正、风平浪静。在中组部换届风气督查测评中,全区换届纪律知晓率98.50%,换届风气满意度96.97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满意度97.14分。
一是认真抓好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的通知》,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新闻网等媒体上,公开刊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致全区党员干部的公开信》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规定及评论员文章,编印《严肃换届纪律学习手册》3.5万册。利用“1237130”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向换届有关人员连续发送换届纪律手机短信40多条,受众面达5万多人。各市、县(区)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银川市创编方言广播剧《王疙瘩投票记》、开通了严肃换届纪律官方微博,石嘴山市、彭阳县编写严肃换届纪律歌,扩大了换届纪律宣传面,提高了换届纪律知晓率。
二是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和公开承诺活动。召开严肃换届纪律集体谈话会,自治区纪检、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与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提出了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等要求。组织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严肃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各级党组织和
党员干部也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和公开承诺活动,从源头上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三是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执行《严肃换届纪律流程图》,建立“12380”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制度,完善换届工作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提名推荐、测评、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坚持防范与查处并重,对换届举报案件进行专项查核,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有效杜绝了换届中的不正之风。
四是加强换届风气督查。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纳入市、县(区)巡视工作计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自治区纪委和党委巡视办派出换届风气督查组对各地级市及部分县乡换届风气进行了专项督查。分两批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村干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换届工作监督员150名,促进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紧紧围绕干部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2008年以来,全区选人用人公信度连续三年上升,累计提高5.03分。
一是全面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活动。按照自治区党
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实施方案》等,着力解决选人用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治区共征求各类意见123条。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公开承诺的办法,认真整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进一步营造了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自治区专题举办四项监督制度培训班,对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组织部长进行集中培训。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等4个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市、县(区)委书记离任检查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近三年来,先后组织对18名离任的市、县(区)委书记进行了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检查。从2010年开始,每年底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区直部门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并在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上反馈评议结果,督促各地各单位改进工作。
三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下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
审判、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专项整治行动,查找线索,从严查处。把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点,针对检查和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地方和单位限期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近年来,先后与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深入开展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和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公推比选、公开选拔、竞争任职、竞争上岗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促进了干部能上能下,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是大力督促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专题举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培训班,对市、县(区)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并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熟练掌握《条例》,增强了各级组织及其负责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每年组织对部分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执行《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三、加强领导干部监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坚持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