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归档(城镇 7
天,农村10个工作同),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 全,乙方不得留存、复制上述客户资料。乙方应采取合理措 施,保证所收取营业款的安全,并按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有 权随时查验乙方与代理活动有关的设施和记录,该记录包括 与本忉、议有关的协议原件、发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 转账凭证等,乙方应予配合。
7. 5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接受 甲方培训、指导,参加甲方组织的沟通会议。乙方招聘录用 的人员应符合甲方的业务管理要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 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确保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受了 甲方培训及资格认证后,方可开展业务发展等工作。
7. 6乙方为甲方发展客户时, 应当确认甲方具备络资源 条件后再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时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发 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 7乙方在提供相关 XXXX业务时,应根据甲方规定公 布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等内容,应在营业场所明 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代理甲方业务时应明码 标价,严禁乱收费。
7. 8客户办理XXXX业务时,乙方应向客户提供使用该 项业务的晚明资料,包括业务功能、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 间、障碍申告、咨询服务电话等,不得以虚假、不实的宣传 误导XXXX客户,并在客户入时按甲方统一规定格式以书面 形式明确中国 XXXX与客户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不得擅自与 客户签定业务协议。
7. 9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甲方提供业务支撑系统的授权 工号,并确保代理点的络、计算机终端、业务支撑系统及信 息资料安全。
7. 10若乙方系非农村(乡镇)代理,乙方应建立专职 销售队伍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队伍,并选派商业和技术素质 高的人员从事销售代理业务产品及提供相应的服务;相应的 服务
篇四:移动县级渠道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 分公司 县级渠道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乙方:
为促进移动通信业务发展,满足社会需求,遵循诚实守 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由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 地点:,代办中国移动通信入、业务办理、卡类销售以及 业务宣传,使用“中国移动县级业务代理点”的名称。经双 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营业务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中国移动通信业务,具体销售中国移 动各类SIM卡、中国移动各类充值业务、IP卡、移动座机、 移动心机等业务。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 有权以《渠道管理考评实施规范》对乙方进行管理
有限公司 分公司
和考核;
2、 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乙 方销售情况进行稽核,乙方应当如实提供相应数据和资料。
3、 协议终止时,甲方有权回收由甲方出资的
VI店招、 门
牌和业务柜台。如因乙方原因未到期终止的,乙方须根据 合作年限对甲方垫
资店招、门牌、形象墙制作费用进行补偿,在保证金中 扣除。具体标准为:合作一年以下的(包括一年),补偿制
作费用的70%合作超过一年不满二年的,补偿装修费用50%; 合作超过二年不满三年的,补偿装修费用 上乙方不再补偿制作费用。
(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办理授权业务所需的各类
SIM卡号卡、 空30%合作三年以
中充值(充值卡)、IP卡、用户入单、业务宣传资料。
2、 根据业务要求,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的培训、指导, 帮助乙方解决用户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业务咨询。
3、 向乙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所需的移动业务代理授权、 村级渠道VI店招(门牌标识)、柜台。提供符合中国移动 VI标识装修技术指导。
4、 按规定定期向乙方支付代办酬金。
5、 及时将移动电话资费政策、业务资费的调整情况告 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中国移动产品及与办理业务有关 用户缴费发票、业务单册、客户入协议及有关业务宣传资料。
2、 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业务指导, 并协助乙方解决用户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业务咨询帮助。
3、 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定期向乙方支付代办酬金。
4、有权及时知晓中国移动通信资费政策、业务资费的 调整、业 务变更情况。 (二)义务
1、 遵守《渠道管理考评实施规范》相关规定。
2、 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政 策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通信行业的政策、法规和甲方业 务流程、资费标准,维护甲方的信誉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 格按照依法核定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
,为用户提供优质服
务。如未严格执行而给用户和甲方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 乙方负责。
4、 严格执行中国移动通信的服务承诺,向用户提供甲 方的业务宣传资料、资费标准、用户须知等资料,同时应主 动告知用户应了解的移动电话使用常识。
5、 在合作期间,为提高乙方经营效率和专业服务水平, 乙方应专营甲方产品及服务,不得分散经营其他产品或服 务。鉴于合作期
间,乙方知悉了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为维护 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用户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 类似的协议,不得经营与甲方业务和服务近似或类似的产品 和服务。如乙方一年内累计两次违反本规定者,甲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乙 方不得跨业务区经营外地产品或到业务区以外经营甲方的 产品及业务。违者,甲方将按《渠道管理考评实施规范》相 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 所销售甲方的各类号卡、有价卡,未售出前损坏或 产生话费 由乙方负责。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确定为号卡、有价卡 本身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更换。
7、 不得在未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把已经用过的号卡、有 价卡第二次销售给用户。
8、 乙方应按甲方业务规定受理业务,应认真指导客户 填写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审核相关证件、资料,要求客户或 担保人、经办人在在相关资料上的指定位臵进行签字确认, 同时按规定时限上交用户资料。因乙方资料上交不及时产生 的无主用户或因资料出错、漏和虚假资料造成的用户投诉和 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 严格按照移动公司财务规定使用发票。甲方提供发 票仅作销售甲方号卡、有价卡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如因乙 方擅自挪用或保管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10、 在协议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包销的各 类号卡、有价卡退还给甲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本协议, 所余各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