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9 15:12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现将“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布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
中评委),负责本市电气装备、机械与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专业学科组设置及参评人员范围如下:
序号 中评委 学科组 汽轮机、燃气轮机 大中型电机及发电机 锅炉及压力容器 电站辅机 电站工程成套 从事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电气自动化、仪表自动化及智能化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等专业的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 输变电系统 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高低压电器、继电器及互感器等电器设备及电线电缆、绝缘材料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内燃机、冶金矿山、钻井、挖掘、建重型工程动力机械 筑机械等重型、工程动力机械和轨道交通、环保机械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制冷空调设备、真空阀门泵机、压缩通用机械 机及鼓风机、家用电器等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汽轮机、大中型电机及发电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及电站辅机等产品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评人员范围 1 电站 设备 电气自动化及2 智能化技术、 输变电系统 机械 3 设计 与制造 金属加工机床 从事机床、轻工机械、印刷包装机械、纺织机械等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中小型电机、轴承、液压传动控制、标准件等机械基础件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机械基础件 员。 从事动力设备系统辅助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铸锻工艺及设备 4 热加工 焊接工艺及设备 金属材料热处理 从事铸造、锻造、焊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5 电气装备技术管理 科技信息及标准化管理 营销技术及技术管理 从事科技信息、情报、标准化管理、工程成套项目开发管理及营销技术、工程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在受理范围。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受理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4)学历验证:对2002年(含)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可不上传证书信息。“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将自动链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