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外墙)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合作事项:乙方租赁甲方二楼外墙广告位,并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于甲方。 2. 广告设置地点: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丁集镇高速路出口丁字口的房屋屋顶广告牌一块,宽 13 米,高 3 米,共计面积 39 平方米以及房屋两侧墙面,使用面积 33*2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广告发布使用。 3. 广告规格及广告牌制作形式
3.1 二楼楼顶:13米(宽)×3米(高)=39平方米,原有钢构架,采用喷绘布; 3.2 房屋南面山墙:3米(宽)×11米(高)= 33平方米,采用喷绘布; 3.3 房屋北面山墙:3米(宽)× 11米(高)= 33平方米,采用喷绘布。 4.权力与义务
4.1 乙方负责广告位的规划和广告牌形式的设计。
4.2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安装、建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4.3 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广告画面的申报、安装和维护,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4.4 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影响甲方建筑物结构,如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广告牌数量、尺寸及形式的,双方协商解决。
4.5 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认可后,无权将此广告牌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 4.6 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4.7 广告牌建设期间,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免费提供相应水、电等资源。
4.8 甲方作为建筑物业主对广告牌拥有建议权和验收权。
4.9 甲方有义务监督广告牌的运作内容是否正常,并防止人为破坏,如有异常,即通知乙方。
4.10 甲方享有建筑物业主的权利,有责任在乙方的付款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催收广告位租赁费,并享有乙方付予的广告位租赁费。
5.广告牌计划安装日期:2017年11月10日-13日,具体施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6.广告位租赁期及租赁费: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7000元(柒仟元整),租金年付。 6.1 广告位租赁期限:2017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 11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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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给甲方首年租金,一年期满后的三十日内付给甲方第二年租金。 8.验收
8.1 广告牌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广告牌即投入使用。 9. 质量保证
9.1 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乙方每次的画面更换,应将情况全面如实地电话或上门通知给甲方,以令甲方有所准备。
9.2 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质量良好;如在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破损或严重褪色,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并将修复或更换的情况通报甲方。
10.产权关系
10.1 乙方拥有广告牌在租赁期内的产权所有权。
10.2 乙方的租赁期满第三十日后,若不拆除此广告牌,那么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广告牌的任何事项都与乙方无关。 11.租赁期满处理方式
乙方的租赁期满后,甲方拥有该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应优先考虑将广告牌资源租赁权交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租赁权。 12.安全责任:在安装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本身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安装完毕后,因房屋本身结构问题、广告牌质量问题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员、财产等损害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13.争议或纠纷处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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