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祥煤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抓好基础,抓好基层,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㈠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矿 长 副组长: 各副矿长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安全检查培训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技术科科长、通防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综合办主任 、财务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培训科,安全矿长兼任。 ㈡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生产作业现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装备设施、劳动组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排查;督促制定并落实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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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队伍、资金、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安排投入到位;督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度和质量,重点加强对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治理以现场为主,主要从生产组织、生产管理、员工行为、工程质量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章制度及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㈡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㈣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
㈤工作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包括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
㈥工作面工程质量存在的隐患;
㈦各单位各部门认为需要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行矿、科室、区队、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重点要加强区队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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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体系,各业务保安部门、基层区队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确保机制运行正常,实现安全奋斗目标。
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1.矿长是全矿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监督检查各分管矿领导和职能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工程师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各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2.技术、机电、通防、安检、调度、科等业务保安部门对各自专业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监督检查所辖专业和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基层区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检查班组排查治理隐患情况,确保本队安全生产。
4.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员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存在隐患负排查处理责任,严格按章作业,搞好安全生产。
㈡业务保安科(组)室及区队、班组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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