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简介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取消了研究生公费制度。在实行收费制后,国家将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学校为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加大对研究生资助力度,对奖助学项目实行配套奖励投入。
学校高度重视,对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行了改革,近日颁发了《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关于重新划定研究生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5个文件制度,同时全面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组织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制度。
改革后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原有的困难补助、三助、科研奖励、就业奖励、荣誉奖励等奖助项目进行了整合,把国家、省政府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项目都统一纳入奖助体系。改革后的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奖学金三大块组成。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科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项;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荣誉奖学金包括原有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优秀就业”等评优评先荣誉称号的奖励。 (学校文件及评审实施办法请登陆学校OA办公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