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610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Samples of the original and auxiliary materials purchase inspection
record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对于原材料,检验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 记录内容
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 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 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 道合法、质量安全。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
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月初核 对一次,并提
前一个月索要新证。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 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 源的票证: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票据;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 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明、进货票据;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 证明、进货票据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 无公害食品、绿
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 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 票证。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 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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