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电及其配电线路要求
向消防用电设备供给电能的独立电源叫消防电源。现代建筑中应用电能的消防设备有两大类,一类是为建筑提供照明、动力,即电力(强电)设备;另一类是传递信息和控制信号,即电子(弱电)设备。这两类设备按需要组合成若干功能性子系统,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墙、门、窗、卷帘、阀门等,从而构成完备的、功能复杂的建筑消防电气系统。消防用电设备是用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设备,要求其供电电源必须安全可靠。不仅要求在正常情况下、而且当电网停电或发生火灾断电等种种特殊情况时,都能够为各种消防用电设备提供充足可靠的电能,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线路是现代建筑安全保障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言道:大楼消防电源在先。楼宇的消防供电安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在多种不利情况下都能为消防电气设备提供充足的电能;二是要防止因供电线路或设备故障(包括雷击)引起火灾、或火灾发生后通过消防供电线路蔓延扩大;三是要求交流强电设备和供电线路不能对消防弱电系统构成干扰。
现行GB 50052 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供配电规范)、GB 50016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建规)以及其它相关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线路都作了相应规定和要求。所以在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线路设计中,必须认真考虑以最可靠、合理、经济的方案满足消防供电要求。
2消防负荷的等级划分现行供配电规范根据其用电场所的重要性和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将电力负荷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级。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为三级电力负荷建规、GB 50045 1995( 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GB 50116 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等现行防火规范,则根据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事故后果等基本情况,
将建筑分为三大类,在同类建筑中消防负荷的供电等级与其它用电负荷相比处于最高供电等级,归纳起来,可将消防负荷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级。 3消防供电及其配电线路要求各级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在我国供配电规范?、建规?、高规?以及火规?中都作了相应规定,消防负荷等级不同,对供电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在合理确定消防负荷等级的同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保障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
3. 1重要消防负荷供电要求对一类建筑中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也就是说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需要三个电源供电,一般的做法是在已有两路高压市电的基础上,再设自备应急电源,以此提高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供电的可靠性。
3. 2一级消防负荷供电要求一级消防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能够自动和手动装置切换到另一个电源继续供电。
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 kV及35 kV以上) ;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另一个设有独立于正常电源的自备应急电源。 3. 3二级消防负荷供电要求二级消防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 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
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二级消防负荷供电系统,供配电规范?第2 0 6条的条文解释中指出:对二级负荷,由于其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大,其包括的范围也比一级负荷广。工程设计时,应根据供电系统的停电概率、停电带来的损失、电源条件、供电系统各方案所需投资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二级负荷设备的供电有多种可选择的方案,工程设计者应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方案。应尽量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电力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有条件时采用双电源供电。
3. 4三级消防负荷供电要求三级消防负荷虽然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高,只需一路电源供电。但从保障消防用电设备的可靠性出发,有条件的应尽可能设有两台终端变压器(一主、一备) ,当一台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另一台能够照常供电。
3. 5一级消防负荷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的解决方法建规?第11 1 2条规定: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能在30 s内供电。
某些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属一级消防负荷供电,但本地区的市网交流供电不能满足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要求时,消防电源需设置一个市网交流主电源和一个交流应急电源(简称EPS) ,即设置两个独立电源,
一个主电源、一个备用电源。主电源采用市网交流电源,应急电源宜采用独立于市网交流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正常情况由市网交流主电源供电,并自动向应急电源内的蓄电池组充电;当市网交流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通过应急电源中的逆变装置向各消防用电设备提供所需的交流电源,从而构成功能完备、保障可靠的无间断消防供电系统。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与采用柴油发电机比较,其优点是电源切换速度快、监控自动化。
3. 6消防供电回路的独立性和标志要求建规?第11 1 4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一般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至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均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设置,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消防人员到达火场进行灭火时,首先要切断日常生产和生活用电,以防止火灾沿配电线路蔓延扩大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如果将配电线路混合敷设,分不清哪些是消防设备的专用配电线路,则不得不全部切断电源,使消防用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将导致灾情失控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