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
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或组织关系消灭。 二、法定代理的两种情况
意定代理的对称。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种代理关系。与意定代理的区别在于,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非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而是直接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一般认为,法定代理存在于以下的两种情况:
1、民法上的法定代理
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
2、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
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对于公司取得法定代理权。中国《民法通则》只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民法上的法定代理存在的根据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其他亲缘关系。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则是基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特定的组织关系。法定代理是法律为保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对法定代理人来说,担任代理人既
是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也是一项民事义务。法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
三、法定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法定代理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或组织关系消灭。二、法定代理的两种情况意定代理的对称。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种代理关系。与意定代理的区别在于,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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