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财农[2012]802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8.29 【实施日期】2012.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财农〔2012〕802号)
各有关区财政局、农办(整治办):
现将《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8月29日
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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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杭州城区美丽乡村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
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1〕7号)文件要求,结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按照“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要求,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所有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基本达到“五美”建设要求,成为“秀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重点抓好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使之成为展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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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财农[2012]802号【发布部门】杭州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2.08.29【实施日期】2012.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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