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巡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输电线路通道运维管理,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结合公司通道运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通道运维巡视工作坚持“责任到位,预防为主,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着重提升工作质量。
第三条通道运维巡视是指根据线路通道环境特点和现存隐患发展情况,确定通道巡视的周期及内容,及时掌握通道环境隐患动态情况及线路异物搭挂缺陷,有效落实隐患管控措施。
第四条通道运维巡视工作主要包括状态信息收集,确定巡视工作内容及周期,优化工作计划,质量评价及考核等内容。
第五条本规范对通道运维巡视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及标准、质量评价与考核等提出要求,适用于公司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通道运维巡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运维检修部是通道运维巡视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通道运维巡视规范。
2、负责监督检查、统计分析、评价考核各单位通道运维巡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组织开展工作业务交流与培训,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
第七条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负责配合公司运检部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公司运检部开展通道运维巡视总结分析、监督评价等工作。
2、配合推广应用通道运维巡视的新技术、新装备。
第八条各通道运维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状态信息,开展通道状态评价,制定落实年度通道巡视计划。
2、结合电网运行方式、季节特点、环境变化、隐患发展及临时特殊任务等因素,动态调整通道运维巡视周期及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巡视责任,及时发现通道环境隐患动态情况及线路异物搭挂缺陷,维护更新通道隐患台账。
3、开展通道运维巡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价等工作。
4、开展通道运维巡视专业培训及新技术、新装备应用。
第九条线路运维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通道运维单位收集状态信息,参与通道状态评价,将通道运维巡视内容纳入所辖线路运维巡视计划。
2、依据设备状况、电网运行方式、季节特点、环境变化、隐患发展及临时特殊任务等因素,动态调整线路巡视周期,及时发现线路异物搭挂缺陷,并第一时间向通道运维单位通报环境隐患。
3、与通道运维单位建立常态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配合通道运维单位及时鉴定环境隐患,消除线路异物搭挂缺陷。
第三章状态信息收集
第十条各通道运维单位应逐线开展状态信息收集,主要包括:
1、通道隐患台账和管控措施落实工作记录。
2、通道状态图,包括地理环境、地质灾害、树线矛盾、建筑物和构筑物、施工作业等信息。
3、历年发生的外力故障统计分析材料。
4、重要保电及电网异常方式等特殊时段保障信息。
第十一条通道状态信息应准确、完整的记录历史情况和实际现状,及时补充完善。
第四章通道巡视工作内容及标准
第十二条通道运维巡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定期排查通道内隐患及线路搭挂异物缺陷等,具体包括:保护区内使用大型机械,保护区内的施工场所,保护区内组塔、架线、搭建或拆除跨越架等作业,线路500米范围内爆破作业,不满足安全距离的树木,不满足安全距离的建筑物、其它设施和场所,临近保护区范围放飞风筝区域,临近通道保护范围垂钓区域,临近通道保护范围火情易发区域,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