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量 其他项目
(2)加速试验
表xx:加速试验
批号: 批量: 规格: 包装: 考察条件: 考察项目 性状 单一杂质A 单一杂质B 总杂质 含量 其他项目 限度要求 时间(月) 0 1 2 3 6 (3)长期试验
表xx:长期试验
批号:批量: 规格: 包装: 考察条件: 考察项目 限度要求 时间(月)
性状 杂质A 杂质B 总杂质 含量 其他项目 (低/高) 0 3 6 9 12 18 24 36 (四)非临床研究部分
1.根据拟定的临床研究方案和临床研发计划,参考相关指导原则,确定所进行的非临床研究内容及完成的时间。
2.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LP)认证,符合GLP要求的机构进行。
3.对于临床预期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或治疗慢性复发性疾病而需经常间歇使用的药物,均应提供致癌性试验或文献资料;对于下列情况的药物,需根据其适应症和作用特点等因素报送致癌试验或文献资料:
(1)新药或其代谢产物的结构与已知致癌物质的结构相似的; (2)在长期毒性试验中发现有细胞毒作用或者对某些脏器、组织细胞生长有异常促进作用的; (3)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的。
4.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新药,如镇痛药、抑制药、兴奋药以及人体对其化学结构具有依赖性倾向的新药,应当报送药物依赖性试验资料。
5. 对于改良型新药,应根据其改良的具体情况合理设计研究项目,并在相关研究中增加原研药品对照,以提示其临床优势。
(五)临床试验部分
27. 临床试验资料综述:是指国内外有关该品种临床试验数据或文献的综述,包括临床试验概述和临床试验总结两部分,参照《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资料综述)》指南。
28.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应对拟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并有所报送的研究资料支持。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应科学、完整,并有对与拟定试验的潜在风险和收益相关的非临床和临床资料进行的重要分析的综合性摘要。鼓励申请人提供的临床试验方案事先通过伦理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审查。
29.数据管理计划:是指由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人员依据临床试验方案书写的一份详细、全面地规定并记录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任务的独立文件,内容包括人员角色、工作内容、操作规范等。
统计分析计划:是指包括试验涉及的全部统计学考虑的一份独立文件,应比试验方案中描述的分析要点具有更多技术细节,且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30. 临床研究者手册:是指所申请药物已有的临床试验资料和非临床试验资料的摘要汇编,目的是向研究者和参与试验的其他人员提供资料,帮助他们了解试验药物的特性和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应
当简明、客观。
32. 临床试验报告:是指国内外有关该品种的所有临床试验报告或文献。参照《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
33.临床试验数据库电子文件:是指经试验相关人员盲态审核后锁定的原始数据库及数据库所用变量代码的说明,以及统计分析中衍生新建的分析数据库及其所用变量代码的说明。包括原始数据库、衍生的分析数据库及其变量说明文件。
34.数据管理报告:是指临床试验结束后,由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人员撰写的试验数据管理全过程的工作总结,是数据管理执行过程、操作规范及管理质量的重要呈现形式。
统计分析报告:是指根据统计分析计划,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形成的总结报告。
三、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一)本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适用于注册分类1、2、3、5.1类。对于注册分类5类的药品,也可以报送ICH规定的全套CTD资料,但“概要”部分应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报送。
(二)对于注册分类3类的药品,申请人应根据对临床试验文献资料的评价情况,结合现行法规要求,提交临床研发计划和具体的临床试验方案。具有良好临床数据基础的,临床试验要求相应较少;临床试验数据基础薄弱或缺乏的,应按照新药技术要求,通过临床试验和/或非临床试验研究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对于注册分类3类的口服固体
制剂,申请人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时,应在临床试验报告中提交研究药物的生物等效性备案资料,以及已经完成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报告。
(三)对于注册分类5.1类的药品,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尚需提供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核准的原文说明书,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上市使用的说明书实样,并附中文译本。包装、标签设计样稿需提供该药品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实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应当报送该药品的全部非临床及临床试验的资料。全部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并附原文,其他文种的资料可附后作为参考。中文译文应当与原文内容一致。
药品标准的中文本,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药品标准的格式。 (四)药学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1.申请人需按照以上CTD格式整理、提交药学部分的研究资料和图谱。需注意基于不同申报阶段(临床、生产)的要求进行填写。申报资料的格式、目录及项目编号不能改变,对应项目无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项下注明“无相关研究内容”或“不适用”。
2.除按照CTD格式整理、提交药学部分的研究资料和图谱外,还应基于不同申报阶段填写相应的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
注册分类1类申请临床试验:需填写化学药品IND申请(I、Ⅱ期临床)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