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我办制定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采购人)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暂行)》,加强对招标人(采购人)的管理,惩处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廉政建设,对招标人(采购人)三十种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不良行为加以约束,并规定考核与业主单位全体员工奖金挂钩,对招投标实行业主黑名单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家采购人因规避采购而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另外,在各采购人自查的基础上,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与监察、财政联合组成检查小组,重点对各镇、街等24个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八)继续培育发展中介代理,从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
采招监管办成立一年多时间,招标代理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5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2家),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10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7家),根据我办下发的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建立了代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记分考核制度,对违法违规代理以及代理质量差等行为实行扣分考核,对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额的代理机构或专职人员予以暂停代理资格。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代理机构的7人次受到了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罚。
(九)进一步开放招投标市场,严格执行法人卡、交易员卡制度,有力遏制挂靠行为
到目前为止,经我办备案的各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企业606家,其中市内企业154家,市外企业452家,企业取得各类上岗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12697人,并对进入义乌招投标市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交易员统一核发投标身份识别IC卡,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卡、交易员卡。有力遏制了挂靠行为的产生。
(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
今年下半年,我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已基本完成,评标专家经过严格的审核把关,实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在评标工作中有不公正评标、索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从严处理。制定《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严格实行封闭评标,加强评标保密管理,进入评标区均凭证出入,除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其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并做好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工作,对泄露专家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评标专家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应严谨、客观、准确,并达到应有的深度。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认真核查,全面评审,评标中提出
的扣分情况告知投标人扣分的分值和依据,避免无端猜疑,提高评标环节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标专家缺乏,影响和制约评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将决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成败。虽然目前已初步设立了评标专家库,但义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到货物、工程、服务各个领域;评标深度要求和难度不断增加,所以对评标专家需求不仅专业范围广,而且要求技术水平高。而根据目前的专家数量和质量,很难满足专家随机抽取,高质量评标的要求。我办正着手扩大评标专家库,积极争取与周边县市乃至全省专家的联网,但是尚存在一定的难度,评标专家评标综合素质的提高还需一定的过程。
(二)一些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够。由于采购人的不了解和不重视,产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不理解。往往存在今天下计划,明天就给我供货的思想,不顾政府采购中必要的程序规定。更有个别单位甚至有意指定品牌或设置倾向性技术障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采购预算的准确性有待加强。目前因采购人预算偏低、超预算而招标失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有的预算则明显偏高,如某些采购项目预算价比实际采购价超出50%以上。
(四)投标企业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由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多数企业长期依赖定额编制投标预算,对新的计价规范不能适应,同时,合理低价中标使得中标价趋低,企业利润空间减少,风险增大,尤其在目前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大的形势下,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班子里众多的管理还处于不懂新市场游戏规则的要素阶段,企业对风险预测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有待提高。
(五)有形市场的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考核机制须进一步完善。交易中心从招标办脱钩后,服务人员的意识仍停留在以往管理者的
交易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考核约束机制,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各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