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费回收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探讨
摘 要:电费回收关系到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在目前市场经济形势愈加复杂多变的背景下,用电企业的电费回收风险随之增大。为提高供电企业对电费回收风险的管控能力,有必要对电费回收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从而进一步提出解决思路,促进电费回收管理精细化,达到保障供电企业合法收益的目的。 关键词:电费回收;风险;管控;措施 一、电费回收风险的管理要求 1.电费回收风险识别
电费回收风险主要表现在新增欠费的形成、陈欠电费的形成以及呆坏账的形成。按照“防范在前”的原则,加强对影响电费回收各种因素的跟踪分析,及时准确识别电费回收风险,超前采取应对措施。
2.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可参照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交费、催费记录;欠费情况;窃电记录;违约用电行为记录;流动性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用电属性以及用电行业情况;其他与客户信用相关的信息。客户信用等级实行滚动评定,原则上每1个月或每1个抄表收费周期滚动评定1次。条件不成熟的,可适当延长滚动评定周期,但一般不要超过3个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用电客户,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电费回收措施,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3.电费回收预警
建立和完善电费回收预警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超前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控制电费回收风险。因一些企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或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倒闭,极易造成电费的流失。因此,根据用电客户的资信情况,建立客户信誉等级档案,在电费核算系统中开设电费监控系统,随时了解用户情况,必要时可应用法律手段,将电费回收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电费回收预警按发布渠道分为单位内部的预警和特定客户(群)的预警,按严重程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级别。 4.客户重大欠费事件报告制度
供电企业自客户逾期交费超过30天之日起,凡符合“客户重大欠费”定义范围的,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于当天报告上级单位。 5.电费回收风险应对措施
随着企业个人等用电户的用电量不断增长,而且用电客户的交电费用不断变化,这种不确定性决定着有关用电管理体系的出现。在有关管理方法的使用下,把不确定的缴费控制在电费回收工作中,以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使电费合理的控制在能够协调、操作的范围中内。
(1)拓宽缴费渠道。供电企业可以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缴费方式开展工作,比如推广银行卡代扣、电话、上网等快捷自动化的缴费方式,加强对现代化通信及其方式的研究,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努力推广更新、更方便、更快捷的缴费方式,完善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质量,确保电费及时的回收。
(2)充分利用电力短信温馨提示。在完善客户电话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电力短信平台适时对已办理预存话费、欠费的客户进行温馨的提示,不仅能够很好的使用电客户接受,而且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能够对促进电费回收起到良好作用。
(3)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缴费期限,逾期不交或未交清电费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逾期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电或限电。
(4)对情况特殊,不宜停限电催费的欠费客户,应签订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跟踪落实。
(5)对趸售户、大客户(月用电量超200万千瓦时及以上者)实行划小电费交付周期制度,并以供用电合同形式与客户确定。 (6)积极推行购电制,可采取直接预付电费、或安装投用预付费装置预购电。加强对安装预付费装置的管理,在供用电合同中增加安装预付费装置有关条款。每月对预付费装置客户及分次划拨客户电费缴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采取法律手段,如:发律师催费函、依法采取措施要求提供电费担保,签订抵押或保证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及时采取供用电合同保全措施,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申请支付令,直至起诉追费。
(8)要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的合作, 积极和当地的发改委、工商、税务等部门有效沟通、协调,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的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