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是记载和反映学校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今后学院教学工作中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教学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我院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学院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院教学档案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各系(部)为二级管理。
2、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3、各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提供档案利用工作。
4、教务处督促、检查、指导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保守机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应对教学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填写管理
记录。
6、教学档案一般不借阅,因特殊情况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等。
7、查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及开卷。
8、教职人员在利用档案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9、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归档
教学文件材料归档是指学院在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已经结束或告一段落,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按照一定办法集中存放,分类保管,以供检索、查阅。
三、归档范围 (一)教务处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
3、学院规划、实施计划、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调研报告、
会议记录、总结;
4、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以及专业设置等文件材料;
5、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学科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6、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 7、自编教材、实验指导书等的定稿,教师参加全国统编教材,采用外来教材的目录和简介、典型教案、试题、试卷分析表,国内外专家来校讲课的讲稿、录像和录音带,以及本院录制的各种教学录像和录音带材料;
8、学生名册,学生成绩总册,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等证书存根,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9、教师及学生座谈记录及整理分析材料; 10、校历表、课程表、教学进程表; 11、教师工作量核算、登记材料。 (二)系、部
1、教师手册、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教师基本情况材料(含学历
职称、履历、业务奖惩情况、科研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材料; 3、各专业教学计划、大纲、课程建设要求及安排; 4、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训)指导书,习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