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郭沫若翻译媒婆论
概要:本文作者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对“翻译媒婆论”进行了新的阐释,通过“翻译”与“媒婆”之间的分析比较,让大家认识到郭沫若先生提出的“翻译媒婆论”对今天的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活动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郭沫若提出了许多翻译观点,如“翻译是媒婆,创作是处女”,强调译者的翻译动机与责任感。然而,鲁迅等人在不同的场合与文章中批评了郭沫若的说法,认为贬低了翻译的地位。围绕“翻译是媒婆”的问题,鲁迅等人和郭沫若就翻译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辨析,推动了现代翻译事业的发展。
翻译学的研究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因此,只有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方法,才会得到更有意义的发展。在当今以跨文化交际为主要活动和目的的“全球化”过程中,翻译已成为跨文化交际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以往传统语文学阶段对于“翻译媒婆论”的比喻受到了历史的批判;然而在跨文化交际环境中,翻译与媒婆在交际功能上有其一定的相似性,依然有其积极的因素,可以为翻译的发展给予些许启示。
一、郭沫若“翻译媒婆论”的提出
在文学翻译方面郭沫若提出了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观点:1920年12月12日,郭沫若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觉得国内人士只注重媒婆,而不注重处子;只注重翻译,而不注重产生。……翻译事业于我国青黄不接的现代颇有急切之必要,虽身居海外,亦略能审识。不过只能作为一种附属的事业,总不宜使其凌越创造、研究之上,而狂振其暴威。……而我国内对翻译事业未免太看重了,……除了翻书之外,不提倡自由创造,实际研究,只不过多造些鹦鹉名士出来罢了!不说对于全人类莫有甚么贡献,我怕便对于我国也不会有甚么贡献。总之,处女应当尊重,媒婆应当稍加遏抑。”这是郭沫若针对20年代翻译界出现的粗制滥造的现象大胆提出的观点。
郭沫若将翻译比作“媒婆”,认为翻译起一个“媒婆”的作用。其实,郭沫若这个观点是暗示译者的角色,注重译者的责任,重视译者主体性,强调译者主观感情投入,呼唤译界良好风气。他借用了“媒婆”与“处女”来比喻翻译与创作,形象生动,然而,在那个大力提倡女子解放、婚姻自由的年代,这一比喻的讥讽、轻
蔑色彩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他将翻译视为从属于文学、寄文学篱下的“附属的事业”,把翻译的作用贬低到“只在能满足人占有冲动,或诱发人创造冲动为能事,其自身别无若何积极的价值”,显然有偏颇之处。
二、鲁迅等人对“翻译媒婆论”的批评
郭沫若“翻译是媒婆”的提法招来的最初的反对者来自文学研究会。1921年6月10日,郑振铎在《文学旬刊》上发表《处女与媒婆》一文,质疑郭沫若“翻译是媒婆”的说法,认为他“未免有些观察错误了。”1921年12月10日,沈雁冰(茅盾)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年来的感想与明年的计划》一文,认为郭沫若将翻译比作花园中的盆花不妥,强调翻译文学作品和创作一般地重要。在当时的文坛上,郭沫若因为一封信而成了尊崇创作、轻视翻译的代表。
在“翻译是媒婆”的问题上,鲁迅在许多谈及翻译与创作的文章里,都表露出对文学研究会主张的认同。据考证,鲁迅明确地批评“翻译是媒婆”的观点,是在1929年2月发表的《致<近代美术史潮论>的读者诸君》。文中说,“从前创造社所区分的‘创作是处女,翻译是媒婆’之说,我是见过的,但意见不能相同,总以为处女不妨去做媒婆——后来他们居然也兼做了,——倘不过是一个媒婆,更无须硬作处女。我终于并不藐视翻译,……”从鲁迅、郭沫若与文学研究会成员发表的文字可以见出郭沫若与鲁迅在翻译与创作的地位及相关关系的认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郭沫若被认为是尊崇创作而轻视翻译,鲁迅则以为翻译与创作要并重。
三、对“翻译媒婆论”合理性的深入思考
郭沫若“翻译媒婆论”遭到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文学先驱的强烈抗议,以至最后郭本人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自此以后“媒婆”论似乎成了人们研究、发展翻译的一个反面的教材、批判的对象。只要提到“翻译媒婆论”,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将其看作是一种保守的、封闭的、落后的甚至是错误的翻译论。
然而,“翻译媒婆论”就没有其合理性吗?当然不是。本文作者认为,将翻译比作“媒婆”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原因如下: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何所谓媒婆。中国古代男女交往不像今天这么开放,但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又要求人们组建家庭,繁衍后代,于是媒婆作为一个职业便应运而生。她在不相识的男女之间穿针引线,成人美事。就这一点而言,翻译还真有点“媒婆”的味道:通过译文将两种文化连接起来,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可以通
过文字了解其它文化,难倒不像是男女双方通过媒婆的话语介绍而相识吗?所以本文作者认为,郭氏“媒婆”论的提出是有一定依据的,而对“媒婆应当稍加遏抑”可能是出于当时新文化运动,迫切需要国人自己创作的新的白话文而有意提出的,并非对此认识不够;而后来承认错误,也是迫于其他同行的舆论压力或借机重塑“翻译”形象的需要。
四、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新解“翻译媒婆论” 1.跨文化交际的涵义及其与翻译的关系
“跨文化交际是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际;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信息的编、译码是由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所进行的交际就是跨文化交际。”
从这个意义上看,但凡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际就属于跨文化交际。然而一般意义上的跨文化交际主要是针对两个不同文化群体之间,以其中某一文化的语言符号进行交流。那么不懂其它文化群体的语言符号就不能与其进行交流吗?答案是否定的。当今社会,许多商贸合约、法律文书都是以多语形式出现的,它们促进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也起到了“跨文化交际”的作用,只是它们不是以单向、线形的模式展开,而是寻找到了某个“中介”,以此到达文化彼岸的,这个“中介”就是翻译。
2. 跨文化交际角度下的“翻译媒婆论”新解
翻译是一个双向的、反复的实践活动,应受到原语和译语双重文化和语言系统机制的制约,媒婆又何尝不是呢?她总是穿梭于男女双方(在此我们可以将男女双方看作是两个不同文化群体中的代表)之间,代表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撮合双方以完成自己的使命,这个过程不亚于译者对原文与译文之间各个层面上的不断校正与修正,最终完成信息转换的复杂过程。两者都是经历数次“协商”(媒婆是在男女双方之间就基本信息和有关婚礼细节上进行磋商,而翻译则是在两种文化和语言符号系统间寻找最佳结合点),都要尊重双方的规范要求(媒婆要满足男女之间就对象、婚姻以及相关的其它方面的要求,而翻译则要考虑到原文、译文两种文化和语言的平衡,以及原作和读者的内心感受),都以最终的“和谐”为目的(媒婆以成人之美为目的,而翻译则是以两种文化和语言的转化为目的),最终行为的结局都具有积极因素(媒婆促进了封闭社会的婚姻,使人类繁衍不息;而翻译则促进了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交流,使人类自身更多地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