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比如组织赠书、灯谜活动,2009向上都中学送去书籍(包括环保手册、环保小常识) 1000多册,同时还赠送了大量的灯谜奖品,2010年联合溪南中学进行环保普法宣传,举行了许多有趣的活动,把环保宣传贯穿于各种活动中。
区环保局以创绿工作为突破点,实施有效地环保教育。近年来,在区委宣传部和教育局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1个国家级绿色中学、5个省级绿色学校、10个市级绿色学校的评审和命名,创建了市级绿色社区1个,配合妇联完成了1个国家级绿色家庭和1个省级绿色家庭的命名,使创绿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奖励和支持创绿工作的开展,共计20多万元。通过以上的宣传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创绿高潮,多所学校积极申报创建,使我区的创绿工作成为汕头市环保宣传的一面旗帜。
(四)以会代课开展企业经营者培训
“六五”期间,我局以“造纸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漂染业专项整治活动”、“污染减排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行动”为基础,多次召开会议,布置相关任务,以会代课,加强企业的环保普法教育,会议召开地点有的在区政府,有的在企业所在地,有的在党校,有的在镇政府,区领导多次带领局领导亲自到企业所在地,视察企业生产和排污情况,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污染整治力度,降低污染的程度。期间,累计召开大小会议125次,参加人次达数千,通过这些整治会议,
大大的提高了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另外,区环保局还专门召开企业环保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市环保局法规科专家、区环保局资深执法人员分别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授课。2010年区政府发文要求企业设立环保监督员,区环保局组织还专门培训,对环境监督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环境监督员上岗证。
三、把普法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也更好地促进工作的开展。
(一)与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我区现有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8个,保护面积约6平方公里,负责供应3个街道、8个镇约68万人口的饮用水。饮用水源的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通过我局的大力宣传,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均对水源保护十分重视。区委书记郑家汉,区长陈少麟多次带队视察水源源保护情况,对水源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区人大、政协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针对水源保护提出多项提、议案。区政府发布了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通告和《汕头市澄海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界线图》,对边界进行卫星定位,设置界桩和警示牌,印发了《汕头市澄海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汕澄府办[2007]157号),成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
各镇(街道)的职责,牵头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公用事业局、环卫局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对拒不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强制拆除。2009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输沙带和沙船采取强有力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与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紧密结合
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区环保局针对《环评法》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环评率和 “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引导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生产项目,确保污染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排污量,推进工艺设备改革、技术改造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截止2009年,共审理建设项目428项,其中批准建设的410项,否决项目18个。完成“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97项,“三同时”执行率100%。通过宣传,全区各级和企业生产经营者均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从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质疑、接受到支持,工商、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均十分支持和配合环评工作的开展,企业经营者均已能自觉地申报环评,环境保护的源头工作得到了有力的发展。
(三)与生态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按省、市的要求,我区从2000年开始,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工作。通过电视台等媒体的宣传,全区群众基
本对生态文明示范区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自莲华镇碧砂村于2001年被广东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村”称号以来,全区掀起了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高潮,目前在我区已经形成村村争创生态文明村的局面,莲华镇创建生态镇已经通过省的验收,上华镇创建生态示范镇的工作也在进行中。澄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颁发了《汕头市澄海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工作方案》、《澄海创建生态示范点工作规划》、《关于推进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列入《汕头市澄海区创模达标责任书》考核内容。2008年,我局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出《汕头市澄海区创建区级生态文明村(社区)工作意见》,由区政府于2008年6月25日予以印发执行,在创建省级、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区级生态文明村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也遵循示范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我区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六五”期间,全区共创建莲华省级生态示范镇,溪南镇云英村等省级生态示范村3个,上华镇陇尾村等市级生态示范村17个,莲下镇北湾村等区级生态文明村17个。通过生态示范镇建设,环境立镇、生态兴镇的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得以强化,环境保护得到了进一步重视,有力推动了澄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可持续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与专项整治行动结合
“六五”期间,区环保局通过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不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污染整治,使澄海区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避免了环境质量的恶化。由于宣传和整治措施得力,各企业生产国家对污染治理有了较深的认识,很多厂家主动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全区共投资4648多万元配套或完善废水污染处理设施47台(套),废水处理能力达到11.95万吨/日,年处理水量1028.46万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131套,处理能力达到221.85万标立方米/日。“六五”期间,分别开展了“取缔小电镀企业”、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污染减排专项行动”等,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执法,严厉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开展环境执法监察活动,采用平时检查和夜间突出检查的办法,对排污单位实行专项督查行动,共出动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0多厂次,查处并纠正违规行为800多宗,立案处罚200宗,有效地促进环境执法工作。
(五)与处理环境纠纷相结合
“六五”期间,我局加强宣传,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纠纷事件妥善处理,认真处理好信访案件,建筑工地施工影响均公布宣传,加强高中考考场、考生宿舍以及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场所周边环保宣传与管理,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来信来电上访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监督、处理,保障环境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民排忧解难,为澄海区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局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职责到位,责任到人,树立“群众利
益无小事”的观点,扎扎实实地履行“接到环境投诉二天内赶到现场处理”的承诺,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头看制度。对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了“五个不放过”:一是对上级环保部门批转的、交办的信访件不放过;二是对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不放过;三是对人大、政协提案所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放过;四是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放过;五是对群众直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不放过。2006-2009年,共计受理环境污染纠纷事件628宗,经处理责令整改246宗,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414宗,立案处理88宗,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也反映了群众在受到环保教育的同时,提高了自我环保保护意识,收到了环保普法宣传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