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经营场所承诺书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拟以位于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 的房屋(面积:100 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3、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 林××(签字)

201X年X月X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经营场所备案。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时备案的,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参考文本

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厦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区××路××号

第三条 公司以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公司经营场所如与住所不一致,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申请分支机构登记。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办理备案登记。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商事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发生变更的,公司应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林×× ;

第五章 股东认缴出资情况

第十二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股东: 林×× ; 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 出资比例: 100 %。

出资方式: 以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 公司类型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七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七章 股东及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行使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行使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股东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经营场所承诺书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拟以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的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o9y09fx1c7g2499ip734mu7526kg600fm6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