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xx省生态公益林采伐 设 计 书
(范本)
( )采字[20 ] 号
县(市、区):_______________ 乡、 镇、村:_________________
林 班:________________ 小 班:________________ 采 伐 地 点:________________ 采 伐 者: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采伐设计时间:二○ 年 月 日
《xx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摘录
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对用材林的成熟林和过熟林实行主伐。主伐分为皆伐、择伐和渐伐三种方式。在坡度大于25°且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林地,皆伐面积原则上连片不能超过20公顷。复层林应采用择伐方式。抚育采伐对象是中、幼龄阶段的各种林分,分为用材林抚育采伐和防护林抚育采伐两种方式。更新采伐对象是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分为林分更新和林带更新两种方式。低产林改造适用于林分质量差、生长量低的用材林和生态效能低下的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分为低产林改造和低效林改造。 林木采伐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制度。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队伍承担。伐区调查作业设计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标准可参照调查设计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伐区调查设计必须到申请采伐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对于皆伐的伐区,必须标明伐区范围;对于择伐的伐区,除标明伐区范围外,应在伐区设计书上注明择伐林木的总株数及蓄积量。伐区调查设计面积不得超过±5%、蓄积误差不得超过±10%。 采伐国有林木和集体经济组织林木,原则上要实行公开招标。 采伐单位或个人在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携带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采伐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调查设计书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数量、树种进行采伐,不得异地采伐、越界采伐、超量采伐;
(二)严格控制树倒方向,固定集材道,保护好幼苗、幼树、母树和其他应保留树木。对容易引起水土冲刷的集材主道,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三)降低伐根,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
(四)采伐面积、采伐蓄积或出材量有一项达到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应当停止采伐。确需继续采伐的,必须重新申请报经原发证部门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竹林的采伐,参照有关毛竹采伐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间伐毛竹,每公顷应当保留的健壮母竹,不得少于25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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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木 采 伐 调 查 设 计
为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xx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及《xx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市、区、林场)二○ 年度的采伐限额计划,特对本县(市、区、林场)的伐区生产进行调查设计。 一、伐区确定
根据本县(市、区、林场)的年度采伐限额计划,木材生产的需求和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按照林木采伐工艺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确定二○ 年伐区设在 镇(乡、工区) 村委会 林班 小班(地名: )为第 伐区。 二、伐区资源调查
伐区内资源的调查,统一采用角规控制检尺(或0.4亩的样圆)的方法,对其林分状况、立木蓄积量、出材率和立地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本伐区面积为 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杉 立方米,松 立方米,杂 立方米,毛竹 根,合计 立 方米。
三、采伐方式的确定
综合本伐区的林分质量、树种结构、立地条件、林内植被及更新 方法等因素,确定本伐区采用 方式 类型进行采伐。 四、出材量设计
经伐区资源调查设计,本伐区实测出材率为 %,折合出材量 为 立方米。其中规格材 立方米(杉: 立方米,松: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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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立方米),小规格材 立方米(杉:
立方米,松: 立方米,杂: 立方米),剩余物(含
薪材) 吨(杉: 吨,松: 吨,杂: 吨)。
五、采伐工艺要求
(一)人工林采伐伐根高度不超过5厘米,天然林采伐伐根高度不超过10厘米。
(二)严格执行《xx省林木采伐规程》,并按照国家制材标准进行林木采伐制材,杉木长2米以上尾径4厘米(含4厘米)以上,松、杂木长2米以上,尾径8厘米(含8厘米)以上。
(三)要充分利用林木采伐伐区的资源,伐区弃材不超过1%。
六、更新造林
(一)更新期限: 年 月 日前。 (二)更新树种:
(三)更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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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生态公益林采伐作业设计表
林 场) 林班 ) 作业区 ) : 镇 ( 村 ( 组 ( 山 名采伐地点 地籍小班号 采伐四至 GPS定 位: 主要 树种 林分 起源 林龄 (年 ) 平均树高 平均胸径 采伐 (米 ) (厘米 ) 树种 采伐 采伐 类型 方式 采伐强度 (% ) 东至: 林权证号( 证明 ) 南至: 西至: 权属 北至: 林种 郁闭度 ( 公顷 ) 小班蓄积( 立方米) 采伐面积 更新面积 采伐后 实测 平均公顷 小班面积是/ 否 剩余物产 保留郁 出材率 蓄积 (公顷 / (公顷 / 占限额 量( 吨 ) 闭度 (% ) (立方米 ) 数据库 实测 数据库 实测 株数) 株数) 采 伐 蓄 积 ( 立 方 米 ) 合计: 松: 其中 木 材 产 量 ( 立 方 米 ) 合计: 松: 其中 采伐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更新期限: 年 月 日 山林权属 单位代表 承包 采伐者 迹地更新 责任人 伐区 责任人 伐区 监管人 调查 设计人 注:
1、 伐区界限只作为控制林木采伐作业范围 ,林木采伐限额数量以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数量为准 。2 、 木材
产量包括规格材和小规格材。3 、采伐小班 ( 地块 ) 边界 GPS 坐 标点( X ,Y) 依东 , 南 , 西 , 北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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