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2018年度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2017年2月底前,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公布整治名单,明确整治期限,并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底前,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到2020年,全区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属地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
1
求,各地政府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二)条块结合。区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业主负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四)联合执法。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责任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
三、治理目标
(一)严控油烟直排,确保达标排放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油烟直排;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要求,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加强执法巡查,杜绝露天烧烤
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和落实长效化管
2
理,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设施。
(三)加强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基础上,需配备油烟在线监控,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洁度、风机的运行状态等信息,提高对油烟排放的监管效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
全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整治方案,健全组织体系。对辖区内的餐饮集中区、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帐,确定重点整治单位名单,落实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
各地要加强宣传,重视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格整治标准,注重整治效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3月)
重点整治单位对照整治要求,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名单的基本情况,需要整改的目标要求于2018年3月底前报区环保局备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