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工业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联合学院的
函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外函[2016]5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6.05.20 【实施日期】2016.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工业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联合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6]5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南京工业大学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联合学院的函》(苏政函〔2015〕105号)收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专家集中评议情况,经研究,我部同意南京工业大学和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合作,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文名称为“南京工业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联合学院”,英文名称为“Joint Institute of Nanjing Tech University and 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Nanjing Tech University”。 1 / 2
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南京工业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767N)
教育部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76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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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工业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联合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工业大学谢菲尔德大学联合学院的函【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外函[2016]51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6.05.20【实施日期】2016.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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