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通用记录表(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
企业名称: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原辅料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1)
序号 原辅料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批号) 规格 贮存 要求 入库 数量 入库 日期 保管人 领用 日期 第 页 领用 领用人 数量 备注:1、原辅料库房应专人管理,标示明显,卫生清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2、定期检查原辅料贮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原辅料;3、领用出库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领用数量与生产投料数量相符。
食品添加剂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2)
序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批号) 规格 贮存 要求 入库 数量 入库 日期 保管人 领用 日期 第 页 领用 领用人 数量 备注:1、食品添加剂应专门贮存、专人管理,标示明显,卫生清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2、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贮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3、领用出库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领用数量与生产投料数量相符。
食品相关产品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3)
序号 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批号) 规格 贮存 要求 入库 数量 入库 日期 保管人 领用 日期 第 页 领用 领用人 数量 备注:1、食品相关产品应专人管理,卫生清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2、定期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相关产品;3、领用出库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领用数量与生产投料数量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