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国家商检局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检监函〔1995〕189号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海南、云南、广西商检局:

近年来,国际上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日益严格,进口国家对水产品陆续出台了新的规定。国家局曾先后向日本、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欧洲联盟等送交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名单备案注册。为了加强对出口水产品的卫生质量把关,确保出口水产品加工厂符合国内外注册卫生要求,以适应国际市场需求,为此,国家商检局决定对水产品加工厂的卫生注册工作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1、今后凡出口水产品加工厂未建立实验室的,一律不予办理卫生注册。 2、现已对外注册的水产品加工厂,在今年年底以前完善实验室管理,保证正常开展工作。

3、对现有国内注册的水产品加工厂,在明年年底以前完成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从1997年1月1日起,凡未建立实验室及实验室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加工厂,将取消卫生注册资格,不准其加工出口产品。 4、现阶段对水产品实验室的基本要求是:可以按进口国的要求,对沙门氏菌、霍乱弧菌、李氏特菌、耶尔森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大肠菌数等微生物项目和一般化学项目进行检验。并应创造条件,逐步能进行药残、农残、重金属、贝毒等项目的检验。

请各局按规定尽快组织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国家商检局将对各局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Corporationstandardizationoffice#QS8QHH-HHGX8Q8-GNHHJ8国家商检局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nkci1de5m52amw9lhr375cln2z0hr008ge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