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XX顾问合同[ ]第 号
聘任方: 受聘方: 律师事务所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请法律顾问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三条 乙方服务范围 一、日常法律服务项目
1.法律体检: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日常经营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诊断,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2.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律师函、通知、催告函等法律文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甲方所涉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4.参与甲方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会议、研讨会、论证会以及谈判等商务活动,就存在法律问题,分析论证,规避
法律风险和漏洞,协助企业(专项法律服务除外)的关键性文件的起草及审核;
5.参与企业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起草及审核事宜;
6.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及时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服务、谈判服务; 7.经甲方授权,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8.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工作; 9.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0.协助甲方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1.为甲方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档案;
12.就本所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存档备案,装订成册,制作年度工作报告呈交甲方;
14.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具体的法律服务项目及频次,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按照甲方选择的服务标准确定,详见附件表格。
二、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费用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案件,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的收费标准的 %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应与乙方另行订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三、专项代理
甲方拟做尽职调查、家族财富传承、股权激励、股权设计、企业制度制定等需要乙方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订立专项法律服务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收费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