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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三十九条 每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都应对招聘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以总结经验,并寻找改进措施。对招聘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 成本效益评估:对招聘成本、成本效用等进行评价,如下所示: 1. 单位直接招聘成本=招聘直接成本与录用人数之比,其中直接成本包括:招聘人员差旅费、应聘人员招待费、招募费用、选拔费用、工作安置费用等。该指标反映了人力资源获取的成本。
2. 总成本效应=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它反映了单位招聘成本所产生的效果。可以对总成本分解,分析不同费用产生的效果。
(二) 录用人员数量评估:主要从录用比、招聘完成比、和应聘比三方面进行
1.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该指标越小,说明录用者素质可能越高。
2.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该指标反映了在数量上完成任务情况。
3.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该指标反映招聘信息的发布效果。 (三) 录用人员质量评估:是对录用人员在人员选拔过程中对其能力、潜力、素质等进行的各种测试与考核的延续,其方法与之相似。
(四) 招聘所需时间评估:从提出需求到实际到岗所用时间与用人单位期望到岗时间之比。该指标反映招聘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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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长期跟踪录用人员的流动情况和工作绩效,对招聘方法进行评估,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对招聘方法从两方面评估:
(一) 可靠性评估:对某项测试所得结果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通过对同一应聘者进行两次内容相当的测试,比较测试结果,若相关程度越高,说明该方法稳定性和一致性越高。
(二) 有效性评估:通过比较被录用后的绩效考核分数与录用前的选拔得分,如果两者相关性越大,说明所选的测试方法、选拔方法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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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的拟定和修改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股份公司本部及各业务单元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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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招聘流程
计划 招募 选拔 预 审、 资料核录用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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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临时招聘申请表
申 请 部 门 申请部门 : 经办人: 申请时间: 负责人签字: 岗位: 年龄: 其它任职资格: 申 人数: 请 内 容 性别: 职级: 学历: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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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