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等突出问题,切实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X市X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在法律法规和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基础上,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将各类评估评审事项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核、集中审批、统一出件”的新模式,不断提高评审评估质量和审批效率。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区本级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评审事项(不包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涉及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文物保护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审事项。“多评合一”事项,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管理权限须由省厅(局)、市局评审评估的事项,依据
规定报省相关厅(局)、相关市局批复。
三、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及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统一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窗口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窗口依据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等,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须评估评审事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不再组织评估评审。
(二)中介服务机构选取。
政府投资类项目可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投资类项目,可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也可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但必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三)评估报告编制(15个工作日)。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评估评审事项清单和报告编制要求,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公示(公示时间不计入文本编制时间)。需要以其它评估评审事项结论作为依据的,建设单位可先期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四)同步评审与审核(9个工作日)。
在实行区域评估内的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五)审批(1个工作日)。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同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至行业监管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文件送达或邮寄项目建设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负责组织实施“多评合一”工作; 2.负责“多评合一”业务咨询和指导;
3.督促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衔接工作; 4.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作出“多评合一”审批决定。 (二)涉及相关监管部门
“多评合一”环节涉及的规划、经发、住建、国土、环保、水务、文体、科技、林业等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评估评审,根据审批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多评合一”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多评合一”工作。
(二)强化审管联动。
依据《X市X区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办法》的要求,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发挥联动效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
将“多评合一”工作纳入X市X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评督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