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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第八条 政部维修。
第九条 第十条
非业务人员工作时间禁止饮用酒精类饮品。
爱护公司为您配备的办公家具、设备及物品,如有损坏请及时通知人事行
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不得随便乱扔、乱放文件、物品等。 凡公司内部事宜,对无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商业机密,废文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员工下班前,应整理个人办公桌面,关闭部门电脑,锁好抽屉、柜门等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最后离开公司人员,应关闭空调、公用设备、照明电源锁好门以后再离开。
第四章
电话接听
第一条 第二条
前台应在上班前准备好,做好前台卫生,迎候员工上班。
前台在接转电话时要做到迅速、准确;推销类电话不随便转接,如有转接
前台及来宾接待管理制度
必要请征求当事人意见;上班不接、打私人电话,不随意喧闹和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三条 来宾接待
第四条 工作区域。
第五条
前台对待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问清是否有预约,并通知被找员所有来访客人,必须登记,并发放出入证后,由相关人员带领才准许进入前台不得随意离开座位,有事请让其他人员帮助接听。
工;并主动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及时收拾茶杯。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会议室内接待。
对于贵宾来访,根据接见对象,由接见对象安排接待地点,前台协助指路。 对于面试人员,会议室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对于来公司学习培训人员,由人事行政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排接待。 未经核准的来宾,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接待参观,对公司员工擅自带人来
公司参观,前台有权制止并通知上级拒绝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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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档案室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北京山谷蓝/泰科曼有限公司的档案及文件是每位员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公司的宝贵财富,是进一步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依据。为确保档案文件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档案人员管理和公司员工借阅各类档案及现行文件。 第三条
借阅要求
1、公司工作人员借阅档案文件时,应说明利用目的,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档案文件不予提供。
2、借阅档案、文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须经档案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注销。 3、档案和文件可以成套借阅,也可单份借阅,但不可任意从保管单位中抽取档案文件。
4、借出的档案文件原则上一日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部门总监审批。 5、借阅者对所借档案文件应按期归还,妥善保管和爱护。
6、借阅者对所借档案文件应注意保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将档案文件携带到公共场所和家中。丢失档案文件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
7、公司员工应在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长期出差、探亲之前,将手中档案文件全部清退至人事行政部和本部门档案员。
8、对损毁、过期不还或丢失档案文件者,人事行政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文件,如有上述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公司档案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更好地为经营和管理服务。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档案库房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保管条件应符合“八防”的要求,即:防火、防紫外线、防高温和潮湿、防盗及泄密、防鼠防虫、防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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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有害微生物。
2、 对档案库房的管理,基本达到温度、湿度适宜,清洁卫生,无虫霉滋生。 第三条
技术保障
1、档案库房应配备灭火器,门、窗应用阻燃材料制成。
2、档案库房的门窗应密封良好,以防灰尘进入。
3、档案室温度控制在14C~24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档案室照明宜选用白炽灯,使用日光灯时必须加罩过滤紫外线。 第四条
管理办法
1、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
2、档案室严禁烟火,严禁使用家用电器,档案人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下班切记关灯、锁门。
3、档案室不得存放非档案文件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档案室应定期投放灭鼠药和防蛀防霉剂,驱杀和抑制各种害虫霉菌。 5、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6、档案应装入卷盒,排列整齐、美观,便于利用。
7、档案室要经常打扫,保持库房地面、档案柜、卷盒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库房内吃东西和存放食品。
8、磁盘、光盘等特殊介质的档案应存放在防磁柜中。
9、库房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第一条
公司电脑使用
公司电脑管理制度
1、 公司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由公司配
置笔记本电脑的员工,一律和人事行政部签《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2、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使用其他电脑设备。
3、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
5、 公司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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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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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确立专职网络工程师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 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网络工程师。 3. 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公司信息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 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主管同意,报人事行政部批准。 5. 对重大电脑软件、硬件损失事故,公司列入专案调查处理。 6. 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公司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 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第三条
计算机保密
依据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公司计算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计算机保密方法有:
1. 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2. 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3. 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4. 员工及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四条
电脑病毒的防治
1. 公司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 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3. 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网络工程师处理。
4. 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
毒破坏而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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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系统权限申请/修改单
新开通权限 部门 申请人 申请人职务 开通日期 备注 修改权限 部门 部门 申请人 原职务 现职务 修改日期 正式启用日期 终止权限 申请人 现职务 终止原因 终止时间 备注 部门经理 人事行政总监: *权限定义后,将由系统管理员填写回执确认
部门总监 总经理(经理级以上员工) 回执单 申请人部门
申请人 新开/修改日期 备注 系统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