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流程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场内施工安全工作管理,强化施工规范,减少不合格施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流程: 申请施工商家 场内经营商家有装修商铺需求时,应事前收集好装修相关资料,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商管公司(市场部)进行申报并协助办理 1 市场部 市场部在接到经营商家商铺装修申请时,应对商家装修风格、形象,施工时间等项目进行会审,向商家推荐施工单位和提供装修须知及装修规范的相关资料,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管风格形象 2 施工单位 负责施工的单位应按商家需求及防火管理规范制作施工图纸,准备施工材料,并提前1个工作日向商管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完善施工相关手续 3 工程部 工程部应对商铺涉及的土建和用电等内容进行审核,根据施工会审情况下发施工许可证,并对施工过程中装修规范进行监管 44 保卫部 保卫部应对装修商铺涉及的防火规范及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施工打围,施工资质,上岗证等内容进行审核,办理相关证件,并对施工过程中装修规范进行监管 5
施工方应按商管公司施工管理要求,每日办理出入证,并在封场后凭证进入施工现场,次日6点前对施工区域现场的卫生、打围、施工设备等事项进行清理,完毕后方可退证离场,市场部、工程部、保卫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施工过程 6 商铺电路改造项目结束后可向商管公司工程部提前提出验收,商铺装修整体完毕后,施工方向应市场部提出验收申请,市场部组织工程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施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方方可办理退场手续,经营商家进入营业状态 工程验收
装修施工申请资料目录表
1、 2、 3、
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自备盖鲜章) 提供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自备盖鲜章) 提供装修单元施工设计文件一式两套,包括:平面图、立面图、
剖面图、效果图及电力回路施工改造图(自备盖鲜章) 4、 5、 6、 7、 8、 9、
与商家签定的装修工程合同复印件(自备) 工程使用材料表、材料用途说明及防火等级(自备) 治安消防及施工安全责任书各2份(市场部领取) 装修单元楼层平面图(市场部领取)
施工改装入场须知及施工许可证(工程部领取) 用电(改装)申请确认表(工程部领取)
10、 动火许可证(保卫部领取)
成都尚都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尚都服饰广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一、 目 的:
为了加强商场和商户装修、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地区消防条例的相关法规,避免因装修施工造成的事故,危害客户和商场的安全,保证正常营业,保护各方利益,特制订如下规定,公司员工和商家人员应共同遵守。 二、 适用范围:
尚都服饰广场内各楼层需要进行改造的各商家在涉及:线路改造、拆除或安装隔断墙体(玻璃门)及灯箱、吊顶装饰、安装木地板或其它地面饰材、现场制作道具展板(柜)等内容时必须履行申报审批相关手续,提供资质证明,执行本商场的消防安全规定。 三、 本规定的具体内容:
1. 商场各商家需要装修营业场所或改造内部环境、需报商场市场部领
导同意后,由工程部具体指导商家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 商家在施工前应到工程部领取《商家装修须知》并提供施工单位资
质证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电工)装修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备案。经审定后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3. 装修期限:尚都服饰广场内任何楼层单元的装修(翻装、改造)周
期自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验收),每日正常装修施工时间为:20:30—05:30 。逾期未完成施工且未申报延期的,商管公司将于截止当日断电处理,并不再办理临时出入证。
4. 商场内新进场装修、改装、扩建、内装修工程,应按规定于开工前
将消防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消防方案报公司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各种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装修消防设计要求)。装修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要与商场安全保卫部签订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协议,并按装修面积收取保证金及管理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前的一切必备手续。
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建筑面积30㎡以下, 收取1000元 建筑面积30-50㎡, 收取2000元 建筑面积51-100㎡, 收取5000元 建筑面积101㎡以上,收取10000元 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按建筑面积8元/㎡收取
装修施工单位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成都尚都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 5. 根据当地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相关规定,装修与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
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按防火、环保规定和要求,并由工程部、保卫部对所用材料进行审验。
6. 装修开工前,要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粘贴遮挡(材质为喷绘或彩条
布),具体标准为自地平线以上至玻璃围护结构顶部,未遮挡前不得施工。
7. 装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违反
操作规程。
8. 装修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
熟悉所在施工现场、地段的消防设备和消防材料位置及使用方法。
9. 装修施工现场用电,要向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实施。电
气设备的安装、线路、管路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消防技术规定,并由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安装、敷设,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电线和电器设备,电路施工图必须报工程部审批通过后使用。施工现场用电直接从商家电源取用,电费自动计量,严禁偷电,私拉电线,违者罚款5000元。
10. 装修施工单位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到保卫部审批手
续。严禁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切割。操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必须设有消防安全员看守和准备足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并清理现场易燃易爆品。
11. 装修施工中,需要使用稀料、汽油、及脱漆剂等易燃品时,必须
符合《化工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由专人管理,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并向保卫部申请报批,方可在指定位置内存放并设专人监管。
12. 装修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
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风扇)不能同其它工程交叉作业(电、气、焊等)。
13.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赌博、饮酒(含酒后作业)、赤膊不得将任何
火种带入工地,违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
14. 施工的堆料或建筑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通道,不得堵塞走道、
楼梯或疏散通道及商场周边停车场,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运。 15. 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在非营业时间从4号消防通道进出商场,自觉遵
守商场各项安全制度,不得在非施工区停留,接受商场保卫部的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