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形调整的施工方案
一、土方平衡及调配
1、施工准备主要机具:
1.1主要大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翻斗车等;
1.2一般工具:铁锹、手推车、平碾、蛙式打夯机、钢尺等。2、土方开挖及平整2.1作业条件
2.1.1土方开挖及平整前,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杂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1.2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地形精细修整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1.3根据挖方、堆方工程量,选用施工机械,以发挥施工机械的最高效能。
2.1.4保留树木应做防护,如用草绳包扎、设置护栏等。
2.1.5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施工控制的基准点。
2.1.6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1.7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合理安排开挖、推平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高压线下应有专人负责。
2.1.8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2.1.9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3、操作流程
确定开挖、推土顺序和边坡—→分段分层开挖、推土—→修边清理。
开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好一定坡势,以利排水,并应做好支撑准备,以防塌陷。
4、成品保护
4.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桩点、桩木等运土、推土时不得撞碰,并应经常测其平位置,水平标高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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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土方开挖、推土时,应防止邻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移位观测。
4.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二、机械回填土1、工艺流程:
基底地坪的清整—→检验土质—→分层铺土—→机械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验收
1.1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1.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1.3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的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但每层厚度不超过60cm。
1.4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本工程拟采用碾压机械分层碾压,分层厚度不大于60cm,并随碾压随找平。
1.5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
1.6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运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 ,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
1.7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
夯打密实。
1.8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取样检验,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压实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1.9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2、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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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3、成品保护
3.1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及桩木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3.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与堆山工程不受限制。
3.3基础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4、应注意的质量通病
4.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痊,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4.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夯实处理。
4.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4.5填方基土为渣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
旧基以及暗塘等。
4.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4.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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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回填土细整
1、填土前应将地面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
2、人工采用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
4、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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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苗木种植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工序
园林绿化种植的施工顺序一般为:
地形细整—→定点放线—→乔木栽植—→灌木种植—→地被草坪栽植—→施工期养护—→养护管理期养护—→竣工验收移交
一、选材
1、表土、肥料、水等应符合本工程要求;2、植物品种
2.1所有植物应考虑当地气候特点,选择在资兴及周边地区定植三年以上且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效果的苗木,带冠种植;适合于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生长的、并有丰满干枝体系和苗壮的根系。植物应无缺损树节、擦破树皮、受风冻伤害或其他损伤,植物外观应显示出正常健康状态,能承受上部及根部适当的修剪。无特殊规定或图纸标明,所有植物应在苗圃采集。
2.2乔木应具有挺直的树干,发育良好的枝杈,根据其自然习性对称生长。不应有大于直径20cm未愈合的伤痕。
2.3运到现场的乔木高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其胸径(树高出地面1.2m处)应按施工图纸要求。
2.4不允许采用代替品种,除非证实在承包期内的正常种植季节采集不到规定的植物。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允许种植代替品种。
2.5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
二、地形细整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对照设计施工图进行场地细整。
1、地形要求,应使整个地形的坡面曲线保持排水通畅,堆筑地形时,根据放样标高,由里向外施工,边造型,边压实,施工过程中始终把握地形骨架,翻松辗压板结土,机械设备不得在栽植表层土上施工。
2、微地形粗整形完成后,人工细做覆盖面层,保持表面土质疏松,并清理杂物。人工平整时从边缘逐步向中间收拢,使整个地形坡面曲线和顺、排水通畅。回填土的含水率应控制在23%左右,不允许含有粒径超过10cm的石块,雨天停止作业,雨后及时修整和拍实边坡。若施工场地有垃圾、渣土、建筑垃圾等要进行清理。
3、必须使场地与四周道路、广场的标高合理衔接,使绿地排水通畅。4、种植场地种植土最低厚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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