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启动2018年我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均可申报,公平竞争,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立项。
二、课题类别
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拟立30项左右,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课题在各院、部统一申报后,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
三、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学校“十三五”规划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评估专家整改意见,结合学校专业、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在教改理念落实的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四、成果形式
课题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课题评审通过及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成果形式必须有研究报告和正式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论文或论著(重点课题须两篇及以上,一般课题一篇及以上,所发表的论著须与课题的主题词密切相关),另可包括教改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规章制度、课程标准、教材、讲义、课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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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报告、习题库等相应支撑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3-1)一式3份;
2.《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2)一式1份; 3.《申请表》及《课题申报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文档。 请务必于4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由部门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山,联系电话: 85395069;电子邮件:OA企业邮箱;联系地址:晓庄校区行政楼206室。
六、结题要求
按照《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组织2018年立项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11月底前结束。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相关表格样本(附件3-1、3-2、3-3、3-4)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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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一、总 则
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 “教改课题”)立项建设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2. 教改课题立项建设的宗旨是:引导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专业结构调整与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教学内容、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重要教育教学环节的改革,以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探索形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提升学校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要求
3.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基本要求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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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实践性,遴选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点课题约占当年课题总数的20%。省教改课题的申报将优先从校教改课题研究项目中遴选。
4. 学校教改课题选题范围参照申报当年发布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具体课题名称由申报者自定。
三、申报与遴选
5.主持人必须是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正式职工,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且最多只能担任一个课题的主持工作;每个课题组主持人不得超过两人;每个课题组成员在三人及以上,重点课题组成员构成要体现中青年团队梯度建设。
6. 已承担学校立项课题尚未完成、上一年度有课题撤销的课题负责人不允许申报本年度课题。
7.教改课题申请程序包括课题组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公示推荐。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四、管理与经费
8. 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成果验收和综合管理,院、部要把教改研究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为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9. 课题由学校资助经费。重点课题经费数额为每项6000元;一般课题经费数额为每项2000元。学校对课题研究情况、经费使用等进行督促检查。
10. 教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开题报告主要应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
11. 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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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定与结题
12. 课题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鉴定结项的条件为: (1)完成“课题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 鉴定结项应在课题立项建设2年内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院(部)审核,报学校审定,最多延期1年。不按规定及时鉴定结项的课题,学校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14.课题鉴定须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报告书》,并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重点8000字以上,一般5000字以上)和相关证明材料。《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档,其它材料 一式1份。
15.课题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为5人及以上,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
16. 专家会议评审程序为:课题主持人介绍课题研究情况;专家组审议材料、实地考察、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课题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对研究成果在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7.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校在《结项报告书》上签署意见。 18. 被验收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完成研究计划,或未经同意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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