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审核要点 一、 工业源
G101表
1、企业名称与公章相符,写规范全称。 2、未填行业代码的企业
3、经纬度填报错误(不在河南省范围之内) 4、开业时间应早于与最新改扩建时间
5、年生产时间不得大于8760小时,一般应大于等于G104 废水处理设施、G106锅炉和G107窑炉运行时间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时间、G108工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时间。
6、工业总产值不能为空(停产除外) 7、有产值但无产量或生产时间为0的企业 8、有生产时间,但无产生量或产值的企业
9、有产值、产量但无原辅材料或产品的企业(或反之) G102表
10、产品详细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原辅材料名称和实际使用量不能为空。
11、能源消费情况与G106、 G107表所填数据逻辑关系正确 12、煤炭硫份不在0.4-2之间的污染源 13、煤炭灰分不在10-40范围的污染源 14、企业耗电量不能为空(停产除外) 15、有煤炭消费量,G102表应填写灰分、硫分 G103表
16、用水总量应等于取水总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取水总量应大于废水产生量(特殊行业除外);废水排放量应占取水总量的60-80%(特殊行业除外)。
17、有废水产生无废水排放的企业应重点审核
18、工业有用水无排水的企业应重点审核 19、受纳水体名称不能为空 20、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是否错误
21、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和代码与J501表一致 22、废水排放量不应大于取水量
23、废水排放量不应大大于产生量企业(无处理外单位废水) G104表
24、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总投资额、设计处理能力、废水处理方法名称和代码不能为空;有废水处理量的企业:运行费用、运行小时数等不能为空。运行小时数一般应小于等于G101表年生产时间。
25、废水处理设施有处理费用无处理量 26、有废水处理量无耗电量
27、工业企业吨水处理费用和耗电量逻辑关系合理(一般吨水处理成本在0.5-2元、吨水耗电量在0.15-0.35度之间认为是合理的。)
28、吨废水投资有异常嫌疑的企业(每日吨废水处理能力投资>5000元、非沉淀法<50元),核实填报支撑材料
29、工业处理每吨水耗电量大于10度的企业应重点审核 30、工业COD去除率小于30%的应重点审核 31、有工业氨氮去除率企业的重点核实 G105表
32、废水COD排放浓度大于10000或小于20mg/L的企业重点核实 33、镉排放行业-无镉产生或排放的企业(镉排放行业分别是:铅锌冶炼(3312)、无机碱制造(2612)、铅锌矿采选(912)、无机酸制造(2611)行业。)
34、铬排放行业-无铬产生或排放的企业(铬排放行业分别是:毛皮鞣制加工(1931)、金属结构制造(3411)行业。)
35、汞排放行业——无汞产生或排放的企业(汞排放行业分别是:铅锌矿采选(912)、铅锌冶炼(3312)、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无机酸制造(2611)行业。)
36、铅排放行业-无铅产生或排放的企业(铅排放行业分别是:铅锌冶炼(3312)、铅锌矿采选(912)、无机酸制造(2611)行业。)
37、砷排放行业-无砷产生或排放的企业(砷排放行业分别是:无机酸制造(2611)、铅锌冶炼(3312)和磷肥制造(2622)行业。)
38、COD排放行业-无COD产生或排放的企业(COD排放行业分别是: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1),白酒制造(1521),氮肥制造(2621)行业)
39、氨氮排放行业-无氨氮产生或排放的行业(氨氮排放行业分别是:氮肥制造(2621),稀有金属冶炼(3332),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无机碱制造(2612)行业。)
40、废水排入其他单位的企业应重点审核 41、G105-2中数据来源不能为空
42、有G105-1表但无105表的企业应重点审核 43、G105表数据来源选择2但G105-2为空应重点审核
44、G105表中数据来源为2但无G 105-2表的;或G105表中数据来源为1,但无G105-1表的,应重点审核
45、重点审核G105、G105-1、G105-2的单位换算 G106表、G107表和G108表
46、锅炉型号、额定出力、运行小时数和能源消费量应填报准确,运行小时数应小于等于101表年生产时间。
47、G104、106、107、108表电量之和应小于等于102电力消费总量
48、应注意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运行时间、耗电量、处理效率、废气处理量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