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
一、基本不等式
22
定理1 如果a, b∈R, 那么 a+b≥2ab. 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 定理2(基本不等式) 如果a,b>0,那么 a?b?ab 2当且仅当a=b时,等号成立。即两个正数的算术平均不小于它们的几何平均。
结论:已知x, y都是正数, (1)如果积xy是定值p,那么当x=y时,和x+y有最小值2 p;
12(2)如果和x+y是定值s,那么当x=y时,积xy有最大值 s4小结:理解并熟练掌握基本不等式及其应用,特别要注意利用基本不等式求最值时, 一 定要满足“一正二定三相等”的条件。
二、三个正数的算术-几何平均不等式
a?b?c3
定理3 如果a,b,c?R?,那么?abc,当且仅当a?b?c时,等号成立。3
即:三个正数的算术平均不小于它们的几何平均。
把基本不等式推广到一般情形:对于n个正数a1,a2,L,an, 它们的算术平均不小于它们的几何平均,即:
a1?a2?Lann ?a1a2Lan,当且仅当a1?a2?L?an时,等号成立。
n三、不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 知识点一:比较法
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可分为作差比较法和作商比较法。 1、作差比较法:
常用于多项式大小的比较,通过作差变形(分解因式、配方、拆、拼项等)符号(判断差与0的大小关系)得结论(确定被减式与减式的大小. 理论依据: ①
;②
;③
判断
。一般步骤如下:
第一步:作差;
第二步:变形;常采用配方、因式分解等恒等变形手段;
第三步:判断差的符号;就是确定差是大于零,还是等于零,小于零. 如果差的符号无法确定,应根据题目的要求分类讨论. 第四步:得出结论。
注意:其中判断差的符号是目的,变形是关键。 2、作商比较法
常用于单项式大小的比较,当两式同为正时,通过作商商与1的大小得结论(确定被除式与除式的大小). 理论依据:若 基本步骤:
、
,则有①
变形(约分、化简)
判断
;② ;③ .
第一步:判定要比较两式子的符号 第二步:作商
第三步:变形;常采用约分、化简等变形手段;
第四步:判定商式大于1或等于1或小于1。如果商与1的大小关系无法确定,应根据题目的要求分类讨论. 第五步:得出结论。
注意:作商比较法一般适合含“幂”、“指数”的式子比较大小。 知识点二:分析法
分析法是从需要证明的命题出发,分析使这个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逐步寻找使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寻求的充分条件显然成立,或由已知证明成立,从而确定所证的命题成立的一种方法. 思维过程:“执果索因”.
证明格式:要证……,只需证……,只需证……,因为……成立,所以原不等式得证。 适用题型:当所证的不等式的结论与所给条件间联系不明确,常采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 知识点三:综合法
综合法是从命题的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公理、已知的定义及定理,逐步推导,从而最后导出要证明的命题。 思维过程:“执因索果” 适用题型:当所证的不等式的条件形式或不等式两端的形式与不等式的性质、定理有直接联系时,常常采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 知识点四:反证法
反证法首先假设要证明的命题是不正确的,然后利用公理,已知的定义、定理,命题的条件逐步分析,得到和命题的条件或公理、定理、定义及明显成立的事实等矛盾的结论,以此说明假设的结论不成立,从而原来的结论正确。 适用题型:适合证明“存在性问题、唯一性问题”,带有“至少有一个”或“至多有一个”等字样的数学问题.
理论依据:命题“p”与命题“非p”一真、一假。
注意:反证法解题的实质是否定结论导出矛盾,从而说明原结论正确。在否定结论时,其反面要找对、找全. 知识点五:放缩法
放缩法是指在证明不等式时,有时需要将所需证明的不等式的值适当的放大(或缩小),以此来简化不等式,达到证明的目的。
理论依据:不等式的传递性:a>b,b>ca>c,找到不等号的两边的中间量,从而使不等式成立。
注意:应用放缩法时,放大(缩小)一定要适当。 规律方法指导
1、不等式证明的常用方法:
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放缩法,换元法等。 2、反证法的证明步骤:
①否定结论: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即结论的反面成立;
②推出矛盾:由结论反面成立出发,通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导出矛盾; ③否定假设:由正确的推导导出了矛盾,说明假设不成立; ④肯定结论:原命题正确。 3、放缩法的常用技巧:
①在恒等式中舍掉或者加进一些项;
②在分式中放大或缩小分子或分母; 例如:
③应用函数的单调性、有界性等性质进行放缩;例如:f(x)为增函数,则f(x-1) ④应用基本不等式进行放缩。例如:若 ,则有 ; 若 ,则有 。 这两个结论是实现“累差法”、“累商法”、“降幂”等转化的重要手段 经典例题透析 类型一:比较法证明不等式 例1、用作差比较法证明下列不等式: (1) ; (2) (a,b均为正数,且a≠ b) 【变式1】证明下列不等式: 2222222 (1)a+b+2≥2(a+b) ; (2)a+b+c+3≥2(a+b+c) ;(3)a+b≥ab+a+b-1 【变式2】已知a,b∈ ,x,y∈,且a+b=1,求证:ax+by≥(ax+by) 222 总结升华:作差,变形(分解因式、配方等),判断差的符号,这是作差比较法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 例2、用作商比较法证明下列不等式: (1) (a,b均为正实数,且a≠b) (2)(a,b,c∈,且a,b,c互不相等) abba 【变式2】已知a,b均为正实数,求证:ab≥ab 总结升华:当不等号两边均是正数乘积或指数式时,常用这种方法,目的是约分化简. 作商 比较法的基本步骤:判定式子的符号并作商变形 判定商式大于1或等于1或小于1 结论。 类型二:综合法证明不等式 222222 例3、a, b, c是不全相等的正数,求证:a(b+c)+b(c+a)+c(a+b)>6abc 总结升华:综合法是由因导果,从已知出发,根据已有的定义、定理,逐步推出欲证的不等式成立。 + 【变式】x, y,z∈R, 求证: 类型三:分析法证明不等式 例4、已知a,b>0,且2c>a+b,求证: 总结升华: 1.分析法是从求证的不等式出发,分析使之成立的条件,把证不等式转化为判断这些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若能肯定这些条件都成立,就可断定原不等式成立。 2.分析法在不等式证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解决数学问题的一种重要思想方法。 3.基本思路:执果索因 4. 格式:要证……,只需证……,只需证……,因为……成立,所以原不等式得证。 3322 【变式1】求证:a+b>ab+ab(a,b均为正数,且a≠b) + 【变式2】a , b, m∈R,且a 【变式3】求证: 【变式4】设x>0,y>0,x≠y,求证: 类型四:反证法证明不等式 例5、已知a,b,c∈(0,1),求证:(1-a)b,(1-b)c,(1-c)a,至少有一个不大于 。 思路点拨:此题目若直接证,从何处入手?对于这样正面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可以考虑使用反证法。 总结升华:反证法的基本思路是:“假设——矛盾——肯定”,采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时,从与结论相反的假设出发,推出矛盾的过程中,每一步推理都必须是正确的。由于本题题目的结论是:三个数中“至少有一个不大于 ”,情况比较复杂,会出现多个由异向不等式组成 的不等式组,一一证明十分繁杂,而对结论的否定是三个数“都大于”,结构简单明了, 为推出矛盾提供了方便,故采用反证法是适宜的。 【变式】已知a+b+c>0,ab+bc+ca>0,abc>0,求证:a, b, c>0 证:设a < 0, ∵abc > 0, ∴bc < 0 又由a + b + c > 0, 则b + c > ?a > 0 ∴ab + bc + ca = a(b + c) + bc < 0 与题设矛盾 若a = 0,则与abc > 0矛盾, ∴必有a > 0同理可证:b > 0, c > 0 类型五:放缩法证明不等式 + 例6、若a,b,c,dR,求证: 总结升华:证后半部分,还可用“糖水公式”,即 进行放缩。 【变式1】求证: 【变式2】 当n>2时,求证:logn(n-1)logn(n+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