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
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冀卫基层函[2017]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基层函〔2017〕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238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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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基础上,2017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中医药局联合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活动将持续至2024年。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提升为突破口,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承担办医责任,大力协调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设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打好基础。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4年,以市(县、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继续稳步提高,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完善;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350个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 二、实施主体
在各级地方政府、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2 / 3
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医生个人,加强以医护组合为基础的团队建设,完善签约团队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在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基础上,鼓励拓展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居家医疗、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等,通过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恶性肿瘤、精神障碍等人群为重点,以疾病管理、预防保健和居家医疗服务为切入点,提高签约服务利用率,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范围。按照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做好签约服务。推广签约人群预约诊疗,实施预约优先制度,提高诊疗效率。建立基层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联系沟通平台,协调上级医院专家号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转诊患者优先开放,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畅通转诊服务路径,优先安排签约转诊患者就诊和住院。完善出院患者信息交流机制,为下转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二)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本地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全科医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科室以全科医学科为主,乡镇卫生院应当设全科医学科。结合本地区服务需求,可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卫生等专业科室,鼓励开设慢性病联合门诊,提高基层慢病诊疗能力。加强外科常见病的门诊医疗服务能力,能熟练掌握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鼓励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促进形成与上级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格局,合理分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