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变形值规定
4.4.1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 1/400; 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 1/250;
3. 支架的压缩变形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 1/1000。
4.4.2 组合钢模板结构或其构配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表 4.4.2 的规定。
表 4.4.2 组合钢模板及构配件的容许变形值(mm) 部 件 名 称 容 许 变 形 值 钢模板的面板 ≤1.5 ≤1.5 L/500 或≤3.0 B/500 或≤3.0 L/1000 ≤4.0 单块钢模板
钢楞 柱箍 桁架、钢模板结构体系 支撑系统累计
注:L 为计算跨度,B 为柱宽。
4.4.3 液压滑模装置的部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在使用荷载下,两个提升架之间围圈的垂直与水平方向的变形值均不得大于其计算跨度的 1/500;
2. 在使用荷载下,提升架立柱的侧向水平变形值不得大于 2mm; 3. 支承杆的弯曲度不得大于 L/500。
4.4.4 爬模及其部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爬模应采用大模板; 2. 3.
爬架立柱的安装变形值不得大于爬架立柱高度的 1/1000;
爬模结构的主梁,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计算跨度的
1/500~1/800;
4. 支点间轨道变形值不得大于 2mm。
- 21 -
^`
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
5.1.2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
2. 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便,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3. 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 400mm。
4. 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时,应符合相应材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5.1.3 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 2. 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型模板大样图; 3. 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 4. 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 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6. 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5.1.4 模板中的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 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20)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113)的相应规定。
5.1.5 模板中的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梢径不得小于 80mm。
5.1.6 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 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联系构件不应大于 200;
2.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 350:木杆件不应大于 250。 5.1.7 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22 -
1. 连接扣件和钢管立杆底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
规定;
^`
2. 承重的支架柱,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严禁承受偏心荷载,并应按单立杆轴心受压计算;钢管的初始弯曲率不得大于 1/1000,其壁厚应按实际检查结果计算;
3. 当露天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 5;当高宽比大于 5 时,必须加设抛撑或缆风绳,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
5.1.8 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几种门架混合使用时,必须取支承力最小的门架作为设计依据;
2. 荷载宜直接作用在门架两边立杆的轴线上,必要时可设横梁将荷载传于两立杆顶端,且应按单榀门架进行承力计算;
3. 门架结构在相邻两榀之间应设工具式交叉支撑,使用的交叉支撑线刚度必须满足下式要求:
b
Ib I
? 0.03 L h
(5.1.8)
0
式中
Ib ───剪刀撑的截面惯性矩;
Lb ───剪刀撑的压曲长度; I ───门架的截面惯性矩; h0 ───门架立杆高度。
4. 当门架使用可调支座时,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得大于 150mm;
5. 当露天门架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 5;当高宽比大于 5 时,必须
使用缆风绳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
5.1.9 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立柱可根据荷载情况组成双立柱梯形支柱和四立柱格构形支柱,重荷载时应组成群柱架,支架立柱间应设工具式交叉支撑,且荷载应直接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并应按单立杆轴心受压进行计算;
2. 当露天支柱架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 5;当高宽比大于 5 时,必须加设缆风或将下部群柱架扩大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
5.1.10 遇有下列情况时,水平支承梁的设计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不得取消或改动销紧装置的作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支承如倾斜或由倾斜的托板支承以及偏心荷载情况存在时; 2. 梁由多杆件组成;
3. 当梁的高宽比大于 2.5 时,水平支承梁的底面严禁支承在 50mm 宽的单托板面上;
4. 水平支承梁的高宽比大于 2.5 时,应避免承受集中荷载。 5.1.11 爬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卷扬机和钢丝绳牵拉时,其支承架和锚固装置的设计能力,应为总牵引力的
- 23 -
^`
3~5 倍;
5.1.12 烟囱、水塔和其它高大构筑物的模板工程,应根据其特点进行专项设计,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
5.2 现浇混凝土模板计算
5.2.1 面板可按简支跨计算,应验算跨中和悬臂端的最不利抗弯强度和挠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弯强度计算
1)钢面板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
M max
? f
(5.2.1—1)
式中
Wn
M max ───最不利弯矩设计值,取均布荷载与集中荷载分别作用时计算结果
的大值;
Wn ───净截面抵抗矩,按本规范表 5.2.1—1 或表 5.2.1—2 查取;
f ───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表 B.1.1—1 或表
(5.2.1—2)
B.2.1—1 的规定采用。
2) 木面板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m??
max
? fm
式中
Wm
Wm ───木板毛截面抵抗矩;
fm ───木材抗弯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附录 B 表 B.3.1—3、B.3.1—4 和
B.3.1—5 的规定采用。
组合钢模板 2.3mm 厚面板力学性能表 中性轴 X 轴截面 截面最小 模板宽 截面积 位置 惯性矩 抵抗矩 截面简图 度 (mm)
- 24 -
表 5.2.1—1 A (mm2) (mm) Y0 Ix (cm4) Wx (cm3) ^`
300 1080 (978) 965 (863) 702 (639) 587 (524) 472 11.1 (10.0) 12.3 (11.1) 10.6 (9.5) 12.5 (11.3) 15.3 27.91 (26.39) 26.62 (25.38) 17.63 (16.62) 16.40 (15.64) 14.54 6.36 (5.86) 6.23 (5.78) 3.97 (3.65) 3.86 (3.58) 3.66 250 200 150 100
(409) (14.2) (14.11) (3.46) 注:1. 括号内数据为净截面;
2. 表中各种宽度的模板,其长度规格有:1.5m、1.2m、0.9m、0.75m、0.6m 和 0.45m;高度全为 55mm。 3) 胶合板面板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
? j ? Wmax ? f jm
j
(5.2.1—3)
式中
Wj ─── 胶合板毛截面抵抗矩;
f jm ─── 胶合板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表 B.5.1、B.5.2
和 B.5.3 采用。
表 5.2.1—2 度 (mm) 模板宽 组合钢模板 2.5mm 厚面板力学性能表 中性轴 X 轴截 截面最 截面积 位置 面 小 截面简图 AY0 惯性矩 抵抗矩 (mm2) (mm) Ix (cm4) 10.7 (9.6) 11.9 (10.7) 28.59 (26.97) 27.33 (25.98) Wx (cm3) 300 114.4 (104.0) 101.9 (91.5) 6.45 250 (5.94) 6.34 (5.86)
- 25 -
JGJ162-2008《建筑施工材料模板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