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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爬升爬架用的千斤顶;6—钢筋混凝土外墙; 7—附墙连接螺栓;8—附墙架。
附墙架与钢筋混凝土外墙的穿墙螺栓连接验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5.3.5
1. 4 个及以上穿墙螺栓应预先采用钢套管准确留出孔洞。固定附墙架时,应将螺栓预拧紧,将附墙架压紧在墙面上。
2. 计算简图见图 5.3.5—1。
l 1
e1
e
2
Q 1 Q2
R
A
l 2
B
R
R
图 5.3.5—1附墙架与墙连接螺栓计算简图
图中符号:
? —作用在模板上的风荷载,风向背离墙面;?l1 —风荷载与上排固定附墙架螺栓的距离; l2 —两排固定附墙架螺栓的间距;
Q1 —模板传来的荷载,离开墙面e1 ;
Q2 —支承架传来的荷载,离开墙面e2 ;
RA —固定附墙架的上排螺栓拉力;
RB —固定附墙架的下排螺栓拉力; R —垂直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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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按一个螺栓的剪、拉强度及综合公式小于 1 的验算,还应验算附墙架靠墙肢轴力对螺栓产生的抗弯强度计算。
4. 螺栓孔壁局部承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见图 5.3.5—2)
R
2
b/3 2b/3
2
22b/3
1
b/31 c/2
Q
1
附墙架靠墙胶
混凝土外墙 1
R
b b c 21 b
图 5.3.5—2
螺栓孔混凝土承压计算
4R2b ? Qi (2b1 ? 3c) ? 0 R1 ? R2 ? Qi ? 0
(5.3.5—1)
R1 (b ? b1 ) ? R2b1 ? 0 Fi ? 1.5?fc Am
(5.3.5—2) (5.3.5—3)
Fi ? R1或R2
式中 R1 、R2 ─── 一个螺栓预留孔混凝土孔壁所承受的压力;
b ───混凝土外墙的厚度;
b1 、b2 ───孔壁压力R1 、R2 沿外墙厚度方向承压面的长度。 Fi ─── 一个螺栓预留孔混凝土孔壁局部承压允许设计值;
? ───混凝土局部承压提高系数,采用 1.73;
fc ───按实测所得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Am ─── 一个螺栓局部承压净面积,Am ? db1 (d 为螺栓直径,有套管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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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套管外径);
Qi ─── 一个螺栓所承受的竖向外力设计值;
c ───附墙架靠墙肢的形心距离再另加 3mm 离外墙边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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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模板安装构造
6.1 一般规定
6.1.1 模板安装前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1. 应审查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书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和安全措施,设计审批手续应齐全。
2. 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班组应熟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并应做好模板安装作业的分工准备。采用爬模、飞模、隧道模等特殊模板施工时,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应对模板和配件进行挑选、检测,不合格者应剔除,并应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堆放。
4. 备齐操作所需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6.1.2 模板安装构造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及碗扣式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 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3. 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8m 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5.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 4m 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 1/1000~3/1000。
6. 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 2)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3) 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构造要求。
7. 当层间高度大于 5m 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 于 5m 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6.1.3 安装模板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构造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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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拼装高度为 2m 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 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6.1.5
当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的侧模、底模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2. 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6.1.6 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 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6.1.7 除设计图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
6.1.8 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前,其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正确。安装后 所传给支撑或连接件的荷载不应超过其允许值。
6.1.9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 于 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 在立柱底距地面 200mm 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
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 40mm×50mm 木条或 25mm×80mm 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用铁钉
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100mm 处进行固定。
6.1.10 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6.1.11 组合钢模板、滑升模板等的安装构造,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113)的相应规定。
6.1.12 安装模板时,安装所需各种配件应置于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安装所用工具应系挂在作业人员身上或置于所配带的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6.1.13 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 3.0m 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6.1.14 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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