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古代汉语》(通论)笔记(精华梳理版)(十二)
通论(十二)
1、代词大致可分为三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 2、人称代词
A、第一人称:“吾”“我”“予”(余)
a、“我”“予”(余)用作主语、宾语、定语。
b、“吾”用作主语、定语,一般不用作宾语。但在否定句里,代词宾语提前,可以用“吾”。如:吾日三省吾身。我胜若,若不吾胜。
B、第二人称:“女”(汝)“尔”“若”“而”“乃”
“而”“乃”不能用作宾语。一般也不用作主语。常用作定语。如:必欲烹而翁/乃翁。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主语)
C、第三人称:“其”“之”
a、“其”只作定语,“之”只作宾语。
b、要注意:“其”不能用作主语。当“其”代替的是名词加“之”字时,从语法结构上看,“其”也必须认为是定语,不能认为是主语,因为这种“其”字只能和后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作整个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语。如: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隐牛之无罪而就死地)
c、上古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或者用名词做主语,或者省略主语。如:孔子下,欲与之言。(接舆)趋而辟之,(孔子)不得与之言。
d、“之”“其”可以灵活运用:有时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是指称对话人。如:谏而不入,而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前一个“之”是指对方,后一个“之”是自称) 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而,与。其上,你们的上司)
e、有时,“其”字是指示代词,“那”、“那样的”。如“其人”“其道”“其地”“其民”。 D、复数
a、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并不像后代用“我等”“汝等”“彼等”。 b、“吾侪”“若属”,等于说“我们这一班人”,“你们这一班人”。 E、谦称与尊称
a、谦称代替了第一人称,尊称代替了第二人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却又表示了“我”或“你”。
b、谦称有:寡人、不榖、臣、小人、老妇、仆、愚 c、尊称有:君、大王、王、陛下、子、先生、足下 d、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人之字也是一种尊称。 F、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用得少些,有两个原因:
a、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 b、谦称和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3、指示代词
A、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彼”等。
B、就一般说,“是”“此”“斯”“兹”是近称,表示“这”“这个”“这里”等;“彼”是远称,表示“那”“那个”“那里”。
a、“是”和“此”是同义词,常常可以互换。
b、“是”“此”“彼”可以指人,略等于说“这人”“那人”。如:尔何曾比予于是!此谁也? 问子西。曰:“彼哉!彼哉!”
c、“彼”发展成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但没有丧失它的指示性。由于“彼”表示远指,所以常常带着轻视的意味。不是正式的人称代词。
d、“是”“此”等字可以用作主语、定语、宾语。“是”字用作宾语有时可以放在动词的前面。如“寡人是征”“寡人是问”(不是复指!!)
C、先秦时代,“之”字也用作指示代词,等于说“此”或“彼”。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于归:出嫁)之二虫又何知?
D、“夫”(fú)是一个指示性很轻的指示代词,有时不必译出。 a、如:小子何莫学夫诗? 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b、一个比较复杂的结构作宾语时,“夫”放在动词和宾语的中间,还是指示代词。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E、“然”和“尔”是指示代词,经常用作谓语。
a、“然”略等于“这样”“那样”“这么”“那么”。如:河东凶亦然。其谁曰不然? b、单说“然”字,是应答之词,表示“是的”、“正是这样”。如:王曰:“然。”
c、“尔”的用途没有“然”普遍。也表示“这样”、“那样”。如: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F、无定代词“或”
a、通常指人,而且只用作主语。译为“有人”。如:如或知尔,则何以哉?或问乎曾西曰:“……”
b、“或”字前面出现先行词,“或”指代其中的某些人或某一个人。如:唐人或相与谋。(有些唐国人在一起商议。)宋人或得玉。(有一个宋国人)
c、常常用两个以上的“或”字,前后相应,以表示列举。既可以指人(“有人”),又可以指物(“有的”)。注意:这种用法的“或”字并不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不能译为“或者”。如: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
4、两个特别的指示代词“者”“所”: A、“者”
a、“者”通常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词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的人”“……的事物”。
b、用在主谓结构的后面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如: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 c、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情,或者几样东西。如:于斯三者何先? d、“者”字词组有时可以译作“……的”,但“者”与现代汉语的“的”的性质和用法并不完全相同:
1)“勇者”固然可以译作“勇敢的”,但现代还可以说“勇敢的人”,而古代却不能说“勇者人”。
2)现代能说“谁的”、“我的”、“木头的”之类,古代的“者”字没有这种用法。
3)“者”字可以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几件事情,或者几样东西。“的”字没有这种用法。
B、语气词“者”
a、用在判断句的主语后面表示提顿。
b、常常用在“有”字的宾语后面,和“有”字及其宾语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作下文的主语(“有”字的宾语只是下文概念上的主语)。如:有颜回者好学。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
c、在时间词“今”“昔”等字的后面也常常用“者”。如:“古者苍颉之作书也” “曩者辱赐书”(报任安书)
有时不用“者”字;有时换用“也”字。如:“今吾子又死焉”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
d、常常用在假设分句或结果分句的后面表示停顿。如: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假设)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因果)
C、“所”
a、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字指代的一般是行为的对象。这种“所”字词组有时可以译作“(所)……的”,但“所”与现代汉语的“的”的性质和用法不相同。如“所憎”“所不为”“所大欲”
b、“所”字和动词结合以后组成的词组带有名词性,所以能够被定语所修饰(通常用介词“之”字为介)。如:“君之所知”“须臾之所学”
c、同b,“其”字代替一个名词加“之”,故也能做“所”字词组的定语。如:“其所憎”“其所爱”
d、还可以在动词后面再加名词,举出人或事物的名称。如: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有“之”)所善荆卿可使也。(无“之”)
e、“所”常常用在介词“从”“以”“为”“与”等字的前面,和介词及其后面的动词(或动宾词组)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所”字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它们所表示的是:
1)行为发生的处所。如:是吾剑之所从坠。
2)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和方式方法。如: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3)产生某种行为的原因。如: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为起大事。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矣(“者”称代,“所”指示)
4)与行为有关的人物。如: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者”称代,“所”指示) f、“所”本来也可以直接用在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前面,指代上述与行为有关的各个方面,并不需要介词。这也是“所”的基本用法。如: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处所)诺,恣君之所使之!(方式方法) 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原因)
g、上述e和f两种用法,e是在f之后才出现的,但并没有完全代替f。在同一篇作品里可以同时见到两种用法。
h、“所”字还可以用在某些带有形容性的词语的前面,指代描述的对象。这样组成的词组也带有名词性。如: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
i、“有所……”“无所……”“何所……”。
1)“有所……”“无所……”是动宾词组,“所”字词组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如:“未有所决”“皆有所养”“有所取者”
2)“何所……”是主谓倒装的疑问句式,“所”字词组作主语,“何”字作谓语。这种说法在意思上带有周遍性。如“何所不容”就是“无所不容”。
D、注意和及物动词结合以后“所”和“者”的异同:
a、例如,“所见”指代“见”的对象,“见者”指代行为的主动者。
b、但是,“所……者”这样的词组,仍带有名词性,“者”指代行为的对象,“所”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如:视吾家所寡有者。
王力《古代汉语》(通论)笔记(精华梳理版)(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