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
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含 义
代名称 码 代名称 码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 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m,北方宽小于2.0m的沟、渠、路和田埂。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11 灌溉水田 1 耕地 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莲藕、席地等水生指无浇灌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12 望天田 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固定灌13 水浇地 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保浇一次水以上的耕地。
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14 旱地 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灌溉的耕地。 指以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15 菜地 料大棚用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数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设施。 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2 园地 22 桑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23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24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等其他多25 其他园地 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 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指为国民经济建设用材所造的树木郁闭31 有林地 度大于30%的天然、人工林。 32 灌木林地 指覆盖度大于30%的灌木林地。 33 疏林地 3 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为10%~30%的疏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未成林造林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34 地 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 指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35 迹地 地。 36 苗圃 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