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销售部门,进货部门,储运部门和其他部门。
实施的主要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基数,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全面经济核算,运用风险机制,机枪审计监督。
成本管理:主要是对出版物购进成本的管理,包括进价和税金。其管理有以下三点:养个控制进价,严控成本开支范围,按财会制度结转出销售成本。
营业收入管理五个方面的要求:A扩大出版物销售,增加收入。B不得隐瞒和截留销售收入C要控制折扣和折让的支出。D加强销售考核,调整营销策略E加强贷款结算管理。
利润是从事出版物商品买卖和服务所获取的盈利 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
A树立正确的盈利观,追求合法的利润.B努力扩大商品销售,增加销售收入。C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渠道。D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环境,开展安全教育,保障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
A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B强化安全法制观念C贯彻群防群治原则。 保密安全基本要求:保密安全范围,制度要求,纪律和保密措施;
财务安全:安全保险,防盗报警。现金和支票安全。店堂和库房安全;销售,储运和办公设备安全。大型宣传推广和销售活动安全。
第七章:发行相关法律法规
与出版物发行工作有关的部分法律条款
1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保持改革风俗习惯的自由。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发行事业行等。
4国家提倡“五爱”,进行爱国,集体,国家,共产,唯物主义的教育,反资,封和其他腐朽思想。
5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民法通则—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刑法:217条,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着作权,违法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63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64条,传播以上内容,两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0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犯罪内容,不得含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6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24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可处1万-20万以下罚款。
与出版物发行工作有关的法规,规章,文件
《出版管理条例》第2条,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第4条,从事出版活动,应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第5条,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第25条,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泄露国家秘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迷信,扰乱秩序,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侮辱或诽谤他人,危害公德和优秀传统,法律禁止其他内容。第26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反公德和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身心健康的内容。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总发行的条件:至少1名负责人高级出版物发行员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场所1千方,资金2000万,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管理制度。批发条件:中级发行员,市场50平米,单店200平米,资本500万。零售条件:确定的名称,初级以上发行员资格,固定场所。连锁条件,注册资本300万以上,全国连锁1000万,10个以上直营连锁门店,中级发行员,样本店500平米。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媒体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 CARD)和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