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验收方案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农办
〔2011〕169号)、《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供销经字〔2010〕28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配合做好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
(供销厅经字〔2014〕30号)2013年总社批复的
18个农
作示范项目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将会同省农发办,对
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进行省级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第一组:
泉州市晋江市蔬菜种植扩建项目
宁德市周宁县油茶丰产种植示范基地新建项目宁德市蕉城区优质果蔗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扩建项目霞浦县优质芙蓉李高产栽培示范基地新建项目漳州市南靖县绞股蓝茶加工扩建项目龙岩市连城县油茶高产优质种植基地新建项目龙岩市武平县象洞鸡生态养殖基地新建项目龙岩市新罗区薏苡新品种推广种植基地新建项目龙岩市上杭县红肉蜜柚种植示范基地改扩建项目第二组:
三明市清流县豆腐皮加工扩建项目
三明市永安市甜玉米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三明市明溪县温庄贡米基地扩建项目三明市尤溪万亩高山疏菜示范基地扩建项目三明市建宁县山茶油加工扩建项目南平市光泽县真姬菇高产栽培示范项目
南平市建瓯市翠冠梨轻简低碳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南平市武夷山市五夫白莲精品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南平市延平区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新建项目二、时间、行程安排情况
经与省农发办商定,项目验收工作分漳州、泉州、龙岩、宁德等
2组进行,第一组对
8月
9个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
11日至8月22日;第二组对南平、三明等9个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8月11日至8月22日。
第一组:(泉州—漳州—龙岩—宁德)8月11日至8月22日
8月11日(福州-泉州晋江)上午8:00福州市出发,11:00到晋江市,11:30现场勘察和相关档案查看,晋江
8月12日(晋江-南靖)上午8:00晋江出发,11:30到南靖,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南靖
8月13日(南靖-龙岩)上午8:00南靖出发,9:30到龙岩市,10: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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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反馈,晚住:
龙岩市
8月14日(龙岩-上杭)上午8:00龙岩市出发,10:30到上杭,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上杭
8月16日(上杭-武平)上午8:00上杭出发,9:00到武平县,10: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武平
8月17日(武平-连城)上午8:00武平县出发,10:00到柘荣县,11: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连城
8月18日返回福州
8月19日(福州-周宁)上午8:00福州出发,12:00到周宁县,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住周宁
8月20日(周宁-霞浦)上午8:00周宁县出发,10:00到霞浦县,11: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住霞浦
8月21日(霞浦-宁德)上午8:30霞浦县出发,10:00到宁德,11: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住:宁德
8月22日返回福州第二组:(三明—南平)8月11日至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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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福州-尤溪)上午8:00福州市出发,10:30到尤溪,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尤溪
8月12日(尤溪-永安)上午8:00尤溪县出发,10:30到永安,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永安
8月14日(永安-清流)上午8:00永安出发,9:30到清流,10: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清流
8月15日(清流-明溪)上午8:00清流出发,9:00到明溪县,10: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明溪
8月16日(明溪-建宁)上午8:00明溪县出发,10:30到建宁,11:0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建宁县
8月17日(建宁-光泽)上午8:00建宁出发,10:30到光泽,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光泽
8月18日(光泽-武夷山)上午
8:00光泽出发,10:00到
武夷山,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武夷山
8月20日(武夷山-建瓯)上午
8:00武夷山出发,10:00
到建瓯,10: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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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住:建瓯
8月21日(建瓯-南平)上午8:00建瓯出发,9:30到南平,11:30现场勘察,14:30相关材料查看,17:00反馈,晚住:南平
8月22日返回福州三、验收程序
1.听取申请验收的单位对项目自检情况的汇报;2.对项目工程技术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3.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对项目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查看;
4.反馈项目验收情况,通报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限期完成。
四、验收内容
(一)验收应提供的相关文件1、项目自查自验报告
2、省社和省农发办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及初步设计3、项目年度资金审计报告
4、项目任务和投资情况表、效益完成情况表5、项目管理档案6、财务档案
(二)项目验收重点内容
1、项目与当地经济、农业发展规划的结合情况;项目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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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档案等软件材料和财务账目
范引导作用。
2、项目计划执行和变更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3、各类资金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集体和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投入比例情况;资金“三专”管理(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和县级报账制的执行情况;前期工作费、技术推广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审计及相关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项目管理内部制度建设,以及控制管理机制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制等落实情况;项目形成资产登记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5、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情况;
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等情况;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
6.工程后期管护方案的制定情况。五、验收人员
业务人员:省社经济发展处审计人员:省社监察审计室
省社财务会计处
省财政厅:省农发办
4人1-2人1人2人
专业人员:1人(有关设区市供销社推荐非项目所在地高级职称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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