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驾驶员(履带式起重机)
岗位HSE作业指导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1.岗位任职条件
1.1 年满18周岁,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1.2 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岗位职业禁忌证。
1.3 3个月以上专业理论学习和1年以上岗位实习或试岗。
1.4 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管道局主管部门颁发的A、B、C类“设备操作证”。
1.5 上岗前经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了解企业有关HSE制度、岗位风险,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岗位职责
2.1 遵守起重机驾驶员(履带式起重机)岗位操作规程,负责完成吊装作业任务。
2.2 正确使用设备、工器具,并定期维护和保养。
2.3 清楚作业任务,按要求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负责属地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
2.4熟悉并掌握属地风险和削减措施,履行属地职责。
2.5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违章行为,必要时向现场负责人反映情况。
2.6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自救、互救和报告。
3.岗位操作规程
3.1 岗位主要风险描述: 序号 危害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3.2.1 作业前
3.2.1.1 确认起重机吊臂、吊钩、钢丝绳、附件、信号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各指示仪表正常,各连接销无破损断裂,各部件无漏油,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2.1.2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各连接件牢固。 作业地点不坚实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钢丝绳破损 与指挥配合不当、违章操作 绑扎不牢,移动不平稳致使吊物摇摆、坠落 吊臂下、回转半径内有人 操作不当、设备间未保持安全距离、设备碰撞 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够 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作业 设备运输过程中失稳 停放坡地未加掩木 3.2 操作规程
造成的危害 设备倾覆、吊装不稳 坠物伤人、物体打击 设备倾覆、人员伤害 吊物损坏 人员伤害 人员受伤 触电 起重伤害 设备倾覆 设备溜车、人员伤亡
3.2.1.3 检查钢丝绳、吊钩、卡环、牵引绳等吊具、卡具、索具和辅件的规格、型号、完好性,确保符合作业要求。
3.2.1.4 全面了解作业环境、吊物情况,并与起重指挥人员确定吊运方案,明确指挥信号。
3.2.1.5 设置警戒区域,起重机作业区域内无人员停留、穿行,无障碍物。
3.2.2 作业中
3.2.2.1 起吊位置平坦坚实,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
3.2.2.2 配重块和底盘走台上严禁站人、堆放物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作业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员、设备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2.2.3 服从专人指挥,当信号不明、不清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收到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危险信号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3.2.2.4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以45°~60°为宜,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重物棱角之间应加垫块。
3.2.2.5 作业前应鸣笛示警。
3.2.2.6 作业时,臂杆仰角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一般不超过78度。应使用手刹或脚刹控制臂杆缓慢下降,严禁自由下落,回转、变幅等动作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3.2.2.7 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和降落臂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