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小说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作家创立的一种文学样式,采用对话、游记、书信等形式,
表达作者的政治、哲学、宗教等观点。重心不在人物性格与生活环境的刻画描 写,而在于通过具有鲜明倾向性、教诲性的故事等来阐述作者的思想观点。 这里小说成为启蒙作家思想家宣传启蒙思想的工具,因而小说的哲理性强,文学 色彩和艺术感染力相对较弱。
对话体哲理小说《拉摩的侄儿》主人公拉摩的侄儿是一个“怪人”,是“高傲和卑鄙、才智和愚蠢的混合物”是具有才能却自敢堕落的时代畸形儿的典型.他是一个有天赋的音乐家,但穷困潦倒;他对人生有透彻的见解,但却甘心做一个食客。他虽然有理性,但为了衣食却不惜给人传递情书、阿谀奉承、甘心受辱,充当富人的小丑,装疯卖傻。
“拉摩的侄儿”就是分裂的产物, 是一个“崇高和卑下,良好见解和不理智的复合体”。这首先是因为整个社会系统开始分裂,“主体性不仅使理性自身, 还使‘整个生活系统’都陷入分裂状态。
是指以人物对话为基本结构方式和表现形式而写成的一种小说类型。这类小说主要是在作品人物之间的对话中叙述事件、展开情节、交代环境和刻画人物性格。对话的内容可以是对话人亲身经历的叙述和感受心理的自白,也可以是转述别人的生活见闻,可以两人对话,也可以是一人自白或多人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件的叙述和评价。
小说通过拉摩的侄儿这一复杂的形象,揭露了正在成长中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心理状态,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恩格斯称这部作品为“辩证法的杰作”。
《拉摩的侄儿》是一部对话体的哲理小说,是一部惊世骇俗的作品,它通过一个放荡无耻的人物“拉摩的侄儿”的言语,揭露了上流社会的腐朽,并就道德、艺术等等问题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马克思称这部小说为“无与伦比的作品”,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法的杰作”。它在戏剧理论上的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严肃戏剧”的概念。这种戏剧突破了传统悲剧、喜剧的严格界限,是一种新的戏剧体裁,即后世的正剧。它也是资产阶级现实主义美学的先驱者之作
拉摩的侄儿在书中是个流浪汉,统治阶级的帮闲,因此他低三下四,任人作践;但他又坦率耿直,无情地唾骂、鄙视醉生梦死的上层社会。在他身上,才智与愚蠢,高雅与庸俗,疯狂与沉静,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卑鄙低劣与光明磊落奇怪地融为一体。作者对当时法国社会众生的刻画和辛辣的评论不仅反映了封建制度下人与人的真实关系,而且揭示了正在成长中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心理特征。